济南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 (一)

济南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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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廉租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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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为济南市市辖六区户口,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

(二)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无房。

(三)申请人年龄标准: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5周岁。

房管人员提醒,市民前往申请时要注意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包括: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家庭低收入证明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户口所在地及现居住地住房情况的证件或证明。

同时,持有孤老证明、《残疾证》、市级(含)劳模、《革命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或《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的申请人,要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低保家庭

第一步:申请人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合格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预登记证明及《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

第二步:申请人按照《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的要求进行填写,并到相关办事处完善手续。

第三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第四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济南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

(二)低收入家庭

第一步:申请人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合格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预登记证明。

第二步:申请人持预登记证明到相关居委会申请办理家庭低收入证明,领取低收入证明后办理《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的相关手续。第三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第四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济南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

《办法》规定,济南市实现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有3种方式。其中以发放租金补贴方式为主,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为辅。租金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市场租赁住房后,由政府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向其发放补贴。

租金核减是指房屋产权单位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现已承租的公有住房,按照房改政策规定的租金标准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给予租金减免。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申请人要符合条件《办法》规定,廉租房待遇申请人首先必须具有市内6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这6区分别是: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其次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最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另外,申请租金补贴的应当是无房或者现有住房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申请租金核减的应当是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申请实物配租的应当是无房家庭,且申请人为孤寡老人或者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申请后要公示10天《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待遇的,应当持现住房证件或者无房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残疾证以及收入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办法》规定,区房产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会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内予以公示。对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区房产管理部门将会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人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日内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区房产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不予核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实物配租摇号排序《办法》规定,经核准,准予租金补贴或者租金核减的,申请人持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证明的租房合同和核准通知书到区房产管理部门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者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经核准,准予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可以持核准通知书参加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摇号排序,并根据排序先后确定房号。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组织摇号前向社会公布实物配租的房源信息。

租金补贴计算有公式《办法》规定,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补贴金额=租金补贴标准×(家庭应享受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认定的现有住房面积);家庭现租住的公有住房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其中,以下住房不认定为个人住房:借住直系亲属以外的他人住房;居住单位的非住宅用房或者集体宿舍;租住的私有住房(包括转租的公有住房)。

“住房使用面积”是指分户门以内所有可供使用的净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和实地测量的建筑面积换算的使用面积或者租赁证记载的使用面积为准。

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换算系数为:楼房70%,平房80%。申请人家庭收入一年一复核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低收入家庭,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其收入进行1次复核,涉及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其中,家庭收入连续1年超过规定收入标准的,将取消其廉租住房待遇。

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骗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核减租金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

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年度审核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将承租的实物配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改变实物配租房屋用途的;连续6个月未在实物配租住房居住或者不缴纳租金的。

被取消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应当自接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退房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将承租的住房退回。

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

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二)

对于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的内容。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四)3人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一)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六)获得省(部)级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申请材料申请对象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申请对象以及申请对象以外按规定列为住房面积和经济状况核查核对人员签名的廉租住房申请表;(二)申请对象的身份证明材料;(三)申请对象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材料;(四)申请对象的婚姻状况证明;其中离婚人士,应当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五)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应当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六)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上1个月末前溯1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实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其他应当提供的收入证明材料;(七)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上1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证券对账单,债券凭证,商业保险合同,车辆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外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以及其他应当提供的财产证明材料。存在申请时上1个月末前溯1年内出售、赠与、支取使用较大价值财产情形的,还需要提供有关说明和有效凭证;(八)申请对象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应当提供相关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九)申请对象签名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等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十)街道(乡、镇)或者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审核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申请流程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根据区(县)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受理本街道(乡、镇)范围内城镇居民的廉租住房申请。单身人士申请廉租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申请对象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已出售或已征收(拆迁),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限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受理申请后,开展初审核查工作,其中户口年限、婚姻状况、住房面积和住房交易等状况的核查同时开展。户口年限和婚姻状况核查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住房交易等状况由街道(乡、镇)房管办事处(所)自收到委托书(附核查对象名单)10个工作日内出具核查情况报告。经核查,户口年限、婚姻状况、住房面积和住房交易等状况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自收到委托书(附核对对象名单)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对情况报告。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基本情况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为期7日的初审公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上报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核查工作。经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通过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网站或者有关媒体进行为期5日的复审公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区(县)保障机构经复审核查与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以户为单位进行登录。申请补贴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家庭,即3人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元),或者2人及以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含15840元)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86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68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46元。

网上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三)

申请廉租房需本人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向当地的街道办提出申请,网上暂不接受申报。以北京东城区为例,其申请程序如下:

1、社区居委会审核申请家庭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房本的原件,根据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咨询登记并发放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

2、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家庭交报的申请廉租住房情况《核定表》及材料进行初审;

3、街道住保办对《核定表》及材料进行复审,对提交材料不合格或不完整的家庭返回社区居委会补充材料;

4、街道住保办复审通过的家庭由社区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

5、对人户分离的家庭填写《政策类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协助调查函》及《北京市政策类住房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表》;

6、社区领取并填写公示单进行公示(10天)

7、对社区入户调查及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填写《核定表》;

8、《核定表》进行网上录入;

9、街道住保办通知申请人填写申请家庭信息确认单;

10、《核定表》盖章;

11、按照审核时限向区住保办上报审核后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及材料,同时打印上报区住保办廉租房名单;

12、通知享受廉租房租金补贴家庭到街道住保办办理廉租房签约手续,租平房的要先到区房管部门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合格的才可以出租使用。楼房的可以直接签约。签约时要求需携带市级备案通知单,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房屋出租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本原件复印件、房屋出租人工商银行存折原件复印件,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要写委托书,并带好委托人身分证的原件、复印件。

13、街道住保办负责每年廉租房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时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低收入家庭填写《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配租家庭基本情况复核表》,相关部门盖章,进行上一年家庭总收入的核定,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廉租房租金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终止。

14、每月15日将本月续签合同、终止、停发、停后新签、新签家庭名单汇总后上报区住保办。

15、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等待区房源信息,有房源后及时通知符合实物配租家庭条件的参加选房。

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

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武汉市如何申请廉租房 (四)

申请廉租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三年;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已享受低保一年,武汉市廉租房从2002年开始启动,首批申请者则为2001年10月以前享受低保的住户。三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 廉租房如何申请?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住房不达标低保户,向社区索取登记表,提出申请。 各区房改、民政部门在广泛受理申请登记,深入调查核定的基础上,按低保家庭住房情况、低保时间、是否有残疾等条件评分排队,将入围家庭在所在街道、社区公示两榜后,逐级上报审核确定名额。廉租房如何收租金? 目前公房月租约为1.50元/平方米,廉租房月租为0.75元/平方米,只相当于市场租金的1/6~1/3。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根据目前市场行情.现上报廉租房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法构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