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修改5大重点 (一)

婚姻法修改5大重点

贡献者回答婚姻法修改的5大重点如下:

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在原有“禁止重婚”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突出禁止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被单独列出,作为影响婚姻质量和导致不安定的重要因素。规定了受害人有权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劝阻,公安机关应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夫妻财产所有制更加明确:

列出了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夫妻婚前婚后的财产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这一约定是双方自愿的,法律不强制公证。

离婚后的权益更加明确:

离婚诉讼仍以“感情破裂”为原则,但明确列出了感情破裂的5种情形。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增加了离婚过错赔偿的规定。

确定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了4种情形属于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因胁迫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

新婚姻法修改了哪些方面? (二)

贡献者回答时代的进步,国家的法律也是会在不断完善,今天介绍的就是关于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新婚姻法修改哪些方面和婚姻法新规定有哪些根据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来看一下。

一、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新婚姻法修改了哪些方面

1、新婚姻法修改一: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近年来在社会上引起较大争议的“包二奶”问题,今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遏制。针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此次修改的婚姻法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将法律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在法律责任一章,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修改后的婚姻法在离婚一章中明确规定,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修改后的婚姻法还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新婚姻法修改二: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新制度

新修改的婚姻法与以前的婚姻法相比,增设了许多新的婚姻家庭法律原则和制度,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便是其中的一个。

修改后的婚姻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修改后的婚姻法还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法律明确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婚姻法新规定

婚姻法新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

1、以下情况彩礼要归还

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③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如果上述符合任一条,离婚法律支持返还彩礼。如对方拒绝,可以告上法庭。

2、先分清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

政策播报: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区别在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民法典婚姻法修改意见主要有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婚姻登记修改的意见主要是,协议离婚有离婚冷静期,时间是30天,明确规定,在登记结婚前如果隐瞒了严重疾病,如隐瞒了艾滋病,隐瞒了患有精神疾病,这样的婚姻关系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 一、民法典婚姻法修改意见主要有哪些

1、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

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2、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规定了经济补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结婚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方面的相关法条大体程度上并没有发生改变,比如法定结婚年龄没有降低,而且双方还是只能选择协议或起诉离婚。在协议离婚方面,人们最为关注的就是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冲动型离婚的这种情况。

婚姻法2024年新规定 (四)

贡献者回答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的婚姻家庭编取代了原有的婚姻法条款。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相较于原婚姻法,主要变动如下:

- 新增“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的规定,强调了国家对婚姻家庭的保护责任。

- 明确了“优良家风”的法律地位,提倡夫妻间的相互忠实、尊重和关爱等良好家庭风尚。

- 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进行了细化,增加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工资奖金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 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偿还原则,明确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即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撤回申请。

- 修改和完善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更注重保护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中国还发布了一些与婚姻法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政策文件,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婚姻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主要司法解释包括: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解释了婚姻法中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如婚姻效力、夫妻财产制度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重点解释了夫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主要涉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归属等。

民法典生效的同时,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也开始实施。内容包括:

- 一般规定:解释了婚姻编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

- 结婚:明确了结婚的条件、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 夫妻关系:细化了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债务的认定和处理等问题。

- 离婚:详细规定了离婚的条件、程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

- 收养:规范了收养的条件、程序和收养关系的解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如下:

-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婚姻法修改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法构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