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被扶养人包括哪些人
- 2、什么人是被扶养人
- 3、被扶养人指的是哪些人
- 4、谁是被扶养人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被扶养人包括哪些人 (一)

答被扶养人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
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这类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得到应有的扶养。
无劳动能力的:这通常指的是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从事劳动以获取生活来源的人。
无生活来源的:这类人可能因各种原因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的。
什么人是被扶养人 (二)
答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司法实践中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扶养费一般无较大争议,但对成年近亲属的扶养费是否应当支付往往产生争议。主要原因在于,成年近亲属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想获得支持,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扶养人对被扶养人具有法定扶养义务;
(二)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
(三)无其他生活来源。
我们认为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获得支持具有两种情形:
1、已满60周岁的成年近亲属原则上可获赔被扶养人生活费;
2、未满60周岁的成年近亲属原则上不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但可证明属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者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指的是哪些人 (三)
答被扶养人主要包括父母、子女、配偶以及其他受扶养人供养的其他亲属。以下是关于被扶养人的具体说明:
父母:在法律上,子女有义务扶养无法自给自足的父母。
子女:对于未成年子女或无法自给自足的成年子女,父母有扶养的义务。
配偶:在婚姻关系中,双方通常存在经济上的相互供养和生活上的相互扶助关系,因此配偶通常也被视为被扶养人。
其他受扶养人供养的其他亲属:这包括但不限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只要他们与扶养人之间存在法律上认可的供养关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还规定了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的扶养义务,以及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的扶养义务。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扶养关系的范围和具体情形。
谁是被扶养人 (四)
答被扶养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
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
婚生子女:受害人与其配偶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受害人与其非配偶所生的子女。养子女:受害人依法收养的子女。继子女:受害人与其配偶再婚时,对方带来的子女,且受害人与其形成了抚养关系。
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这类近亲属通常指受害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他们因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需要受害人进行扶养。
受害人的父母:
包括受害人的亲生父母、养父母等,只要他们符合被扶养的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同样,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这些法律规定为确定被扶养人的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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