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在女方手里但孩子在男方家如何要回 (一)

抚养权在女方手里但孩子在男方家如何要回

贡献者回答如果抚养权在女方手里,但孩子目前生活在男方家,女方想要回孩子,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1、与男方进行沟通:首先,建议女方与男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孩子目前在男方家的具体情况,以及男方为何想要抚养孩子。通过沟通,双方可以了解彼此的想法和需求,尝试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沟通无果,或者男方不同意女方接回孩子,女方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的决定权在于法院,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在此过程中,女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能力和条件抚养孩子,并且抚养权的变更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3、考虑孩子的感受:在要回孩子的过程中,女方还需要考虑孩子的感受。孩子可能已经在男方家形成了一定的生活习惯和情感依赖,突然改变环境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女方在要回孩子之前,应该与孩子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孩子的想法和需求,确保孩子能够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综上所述,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判断。法院始终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确保他们在离婚后能够得到充分的关爱和保障。同时,父母双方也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为子女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孩子给了男方还能要回吗 (二)

贡献者回答一、孩子判给男方还能要回来吗

1、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后,女方可以通过变更抚养权,要回子女的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方式如下: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双方要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决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下: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③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六条

二、如何成功争取小孩抚养权

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离婚时孩子判给男方,能要回抚养权吗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离婚时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可以通过变更抚养权的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理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时,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若是综合考虑女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或者男方的抚养明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女方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离婚了孩子给女方往后男方可以争夺抚养权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法构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