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后多少天,可以撤销? (一)

优质回答登记离婚30日内可以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之后再复婚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双方感情还没有破裂,都可以复婚。 法律上规定,如果双方想要办理复婚,需要双方亲自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
一、离婚登记撤销的程序是什么
1、初审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受理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三)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四)当事人持有: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3、审查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三)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报批
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5、公告
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判决书15天过后怎么处理 (二)
优质回答离婚判决书下来后十五日内可以再起诉。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如果超过十五日上诉期的,一审判决即生效,不可以再上诉。而且,如果对方是在十五日内通过邮寄的方式上交上诉状的,只要在十五日期满前交邮的,就仍然有效。所以要知道对方是否上诉,至少要到对方收到判决书之日起满十五日。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这仅仅是一般的案件。如果是离婚诉讼,在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中,如果没有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是被告可以起诉离婚,没有时间限制。
离婚的案一般在立案后一个月开庭审理,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判决书下达之后十五天内对判决书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需要提交上诉状,说明诉讼的请求,超过十五天未上诉的,法院不再接受上诉,判决书产生法律效力,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离婚被告不服判决怎么办 (三)
优质回答离婚被告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下是关于此情况的具体说明和处理方式:
一、上诉期限
时间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的规定,离婚被告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个期限是法定的,必须严格遵守。
二、上诉程序
递交上诉状:被告决定上诉后,需要递交上诉状。这份上诉状应当详细阐明上诉的理由和请求,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交纳上诉费:递交上诉状后,被告还需要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上诉费,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三、注意事项
法定期间:被告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否则将被视为未提起上诉。上诉费交纳:递交上诉状后,务必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以避免因未交费而被视为自动撤回上诉。上诉理由:在上诉状中,被告需要清晰、准确地阐述上诉的理由和请求,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以增加上诉的成功率。
综上所述,离婚被告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离婚判决书还没生效可以撤诉吗 (四)
优质回答如果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想要 离婚 的话,可以 协议离婚 ,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是否离婚。离婚判决可诉,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在 起诉离婚 后,经法院调解或因其他情况而撤诉。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 立案 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相关规定, 一审 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判决书就生效,那么在这段时间内,判决书处于尚未生效状态,虽然其尚未生效,但这时法院已经就案件作出了判决,因此原告已经没有了撤诉的权利,不能申请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 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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