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许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法律情境,比如参与了一场纷争却并未动手打人,这时候我们不禁要问:参与但没打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它不仅包括动手打人,还可能涉及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多种行为。因此,要判断参与但未动手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我们需要仔细分析行为人的具体角色和行为背景。
- 1、参与但没打人是否寻衅滋事罪?
- 2、朋友打架我在场没动手有责任吗
- 3、参与打架斗殴没动手怎么处罚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参与但没打人是否寻衅滋事罪? (一)

贡献者回答参与但没打人有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并不以动手打人为构成要件。对于那些参与了违法活动,给他人的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的情形,此时即使没有动手打人,但是也有可能会被按照寻衅滋事罪来处罚。 一、参与但没打人是否寻衅滋事罪
1、参与但没打人有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这是因为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
2、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派出所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快感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三)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寻衅滋事行为人勒索的动机是为了满足精神上的快感,故意炫耀,因此犯罪往往是当面地、直接了当地进行,敲诈勒索行为人索取财物是主要目的,因此他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常常以间接的或当面暗示的方法进行,往往采取隐秘的方法,持着不愿让人觉察的态度。
(四)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1、主观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快感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
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3、客体上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随意殴打他人是常见的寻衅滋事罪的一种类型,但者并不意味着没有实施打人的行为就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具体公民的违法行为是否触犯了刑事法律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需要由司法机关来判断,一旦构成了此项罪名,受到的最低刑事处罚是管制。
朋友打架我在场没动手有责任吗 (二)
贡献者回答朋友打架我在场没动手有无责任要视具体案情而定,事前有没有共谋,对方受伤情况,事后处理情况等等。
参与打架斗殴以构成聚众斗殴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如果不是自己组织是受人指使,可以认定为从犯。
打架斗殴致使人身伤害的,由打人者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参与打架斗殴没动手怎么处罚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打架斗殴一方没有动手,打人者致对方轻微伤的,违反治安管理,一般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打人者致对方轻伤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法构网关于没打人但是参与了怎么办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