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立案和留置的区别
- 2、公安立案什么意思
- 3、刑事案件立案是什么意思
- 4、处理结果为立案是什么意思
- 5、检察院立案意味着什么意思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立案和留置的区别 (一)

答立案和留置的区别如下:
1、立案的意思就是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立案的首要条件是应有犯罪事实,若没有犯罪事实的话就不能立案;
2、留置的意思法律上的留置就是监察机关对于被调查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的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留置和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公安立案什么意思 (二)
答法律分析:派出所对案件进行立案后,应该组织警力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必要时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强制措施。如果构成犯罪,就会承担刑事责任,还会有案底。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第一百九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犯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刑事案件立案是什么意思 (三)
答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
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
同时,这一诉讼阶段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特定的诉讼任务,简而言之就是决定是否开始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处理结果为立案是什么意思 (四)
答处理结果为立案的意思就是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立案的首要条件是应有犯罪事实,若没有犯罪事实的话就不能立案。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下列情形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1、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
2、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3、人民法院管辖的自诉案件。对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4、军队保卫部门管辖的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5、监狱管辖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6、海警部门管辖的海(岛屿)岸线以外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对于发生在沿海港岙口、码头、滩涂、台轮停泊点等区域的,由公安机关管辖;
7、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1、一人犯数罪的;
2、共同犯罪的;
3、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4、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检察院立案意味着什么意思 (五)
答标志着案件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
一、立案的意义
立案是刑事诉讼程序的起始阶段,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一旦检察院决定立案,就意味着案件已经符合了刑事立案的条件,具备了开展侦查活动的法律依据。立案后,检察机关将依法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真相,为后续的起诉、审判等程序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二、立案的条件
检察院立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立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案件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二是案件具备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三是案件具备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检察院才会决定立案。
三、立案的程序
检察院立案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由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其次,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由侦查部门提出立案申请,报请检察长批准;最后,检察长批准立案后,由侦查部门依法开展侦查活动。
四、立案后的侦查活动
立案后,检察机关将依法对案件进行侦查。侦查活动包括收集证据、询问证人、勘验现场、鉴定物证等。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侦查活动的公正、合法和有效。
综上所述:
检察院立案意味着检察机关已经对某一案件正式开展刑事侦查活动,这是刑事诉讼程序的起始阶段。立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经过一定的程序。立案后,检察机关将依法对案件进行侦查,为后续的起诉、审判等程序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并且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二十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相信关于罪立案条件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法构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