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第七部224条原文

新刑法第七部224条原文

新刑法第七部224条原文及相关知识介绍

作为正常的人类社会成员,我们不仅需要遵循日常的行为规范,还应当对国家的法律体系有所了解,尤其是那些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新刑法第七部中第224条的原文及其相关知识。

一、新刑法第七部224条原文

新刑法第七部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了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专门针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行为进行规定。其原文如下:

“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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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中国刑法第七部新增补第224条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法构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