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证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 2、公证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 3、离婚协议公证后有效吗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公证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一)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公证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的,所以即使离婚协议已经公证,但双方都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无法生效。这样,离婚协议的公证似乎意义不大,也没有太大的必要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公证离婚协议。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是更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这也并不保证此时的离婚协议书就一定是有效的。如果一方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的字,那么这样的离婚协议书即使经过了公证,那也是无效的。离婚协议公证只是证明双方签定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离婚协议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也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一定程度上讲,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是没有必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公证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二)
最佳答案公证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公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离婚协议书则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所达成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具备了更强的证明力,可以作为双方履行协议、解决纠纷的依据。
一、公证离婚协议书的含义与重要性
公证离婚协议书,顾名思义,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往往需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定的共识。这些共识通常以离婚协议书的形式呈现,作为双方履行义务、解决纠纷的依据。而公证离婚协议书则是在此基础上,通过公证机关的公证程序,使协议书具备更强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
二、公证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证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即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出现纠纷,公证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公证离婚协议书还具有优先效力。在涉及离婚事宜的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公证离婚协议书,且该协议书内容合法、有效,那么法院通常会优先协议书中的约定,作为判决的依据。
三、公证离婚协议书的办理流程
办理公证离婚协议书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首先,夫妻双方应就离婚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前往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申请。公证机关在审核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公证程序,并出具公证证书。最后,双方当事人可凭公证证书办理离婚手续或解决相关纠纷。
综上所述:
公证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可以作为双方履行协议、解决纠纷的依据。办理公证离婚协议书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并且公证后的协议书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和优先效力。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考虑办理公证离婚协议书,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规定: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规定: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协议公证后有效吗 (三)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1、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
2、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议定的离婚协议书不能对抗已经公证生效的离婚协议书。
3、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的,反悔的一方如果坚持要变更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更改由人民法院决定。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是对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公证的形式确认下来,并不具有直接的执行力。离婚协议书必须在离婚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法构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