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一场震惊全国的铁路交通事故在甬温线上发生。在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在瓯江特大桥上不幸追尾。这起被称为“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事件,导致六节车厢脱轨,40人不幸遇难,172人受伤,行车中断达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9371.65万元。此次事故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无尽的悲痛,也引发了社会对铁路安全管理的深刻反思。
- 1、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事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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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事故简介 (一)

贡献者回答2011年7月23日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事故简介如下: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2011年7月23日约20时30分,事故发生在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双屿路段。涉事列车:由北京开往福州的D301次动车与杭州开往福州的D3115次动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故现场情况:D301次列车的1、2、3节车厢发生侧翻并从高架桥上坠落,车辆损坏严重,甚至有4节车厢悬挂在桥上;D3115次列车的15、16节车厢也遭受了重创。伤亡情况:截至7月29日,事故造成40人死亡,另有200多人受伤。D301次列车的司机也在事故中当场死亡。事故后果与影响:这起事故成为中国铁路运输史上的重大事件,引发了对铁路安全的深度反思和严格的事故调查。事故被认定为一起设计缺陷、把关不严、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赔偿与责任追究: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为91.5万元。国务院常务会议认定刘志军、张曙光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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