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是为了确保我们日常饮用水的安全与卫生而制定的重要法规。这一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从水源地保护、水质处理、供水管理到污染事故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它不仅明确了供水单位必须遵守的卫生标准,还强调了政府对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的责任。通过这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我们能够更有效地保障公众的健康,让每一滴水都成为生命之源的纯净守护者。接下来,让我们深入了解这一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 (一)

最佳答案1. 生活饮用水卫生对于确保公民健康至关重要。《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法规,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法律而制定,旨在加强管理并保障饮用水卫生。
2. 该法规明确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分工,包括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分、水源地保护与水质监测控制等关键环节。
3.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和指标要求,如臭味、色度、浊度、细菌总数等,以确保水质安全。
4. 法规还详细规定了不同类型供水企业的管理要求和责任义务,包括自来水厂、小区供水设施、饮用水销售水站等,以保障供水环节的卫生安全。
5. 除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标准》、《饮用水卫生标准》等配套法规和标准,它们共同构成了保障饮用水卫生的法律框架,对维护公众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
6.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相应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工作。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相应的地方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详细规范 (二)
最佳答案1.建立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二次供水管理。
2.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及水箱清洗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才能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二次供水设施要符合卫生标准,所用材料必须无毒、无异味,不得影响水质卫生,其材料应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有效卫生许可批文。
4.二次供水水箱内壁应光滑,便于清洗,顶部有盖,并设换气孔套上纱网,周围有防护措施。
5.二次供水设施能正常运转,设备整洁,地面干净,储水箱应加盖上锁,专人专管。
每年必须用符合标准的消毒药剂彻底清洗消毒一次,水质由具备法定资格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规定的标准方可饮用。
6.在水箱周围半径10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等存在,不得堆放有毒有害物质,水箱周围应干净。
7.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城市市政自来水管网直接连通,水箱的溢水管应高于下水道最高水位并有防污染设施。
8.泵房上锁,生活泵房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9.水箱顶盖必须加锁盖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揭开顶盖。
10.运行人员随时注意各水箱水位计的显示水位,注意观察各水箱是否有渗漏情况,保证水箱正常运行。
11.一旦发现饮用水水质有异常改变,不得隐瞒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供水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机构。
12.承包给清洗公司清洗的单位,必须签订《承包合同书》,确保清洗消毒质量。
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要求:
1.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应有很好的排水条件,供水设施应运转正常。
2.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3.通过设施所供给居民的饮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产生不良影响, 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二次供水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
1.设计水箱或蓄水池:
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 5cm,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
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观性状。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h的用水量。
2.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有特殊情况下需要连通时必须设置不承压水箱。
设施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如必须连接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设施管道不得与大便口(槽)、小便斗直接连接,须用冲洗水箱或用空气隔断冲洗阀。
3.设施须有安装消毒器的位置,有条件的单位设施应设有消毒器。
4.设计中使用的过滤、软化、净化、消毒设备、防腐涂料, 必须有省级(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报告”。
5.蓄水池周围 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和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 2m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预防性卫生监督:
卫生部门必须参加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水质检测(按本规范全项指标, 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设施日常使用的卫生要求:
1.设施的管理部门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消毒。
2.管理单位对设施的卫生管理必须制定设施的卫生制度并予以实施, 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
3管理单位每年应对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 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保证居民饮水的卫生安全。
4.发生供水事故时,设施和管理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并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自来水厂卖给日本人是真的吗 (三)
最佳答案自来水厂卖给日本人的说法不是真的。以下是对这一说法的详细解释:
自来水厂的所有权和管理权:自来水厂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通常由当地政府或公共机构负责管理和运营。这些机构致力于确保水源的安全、净化处理以及向公众供应清洁的饮用水。因此,自来水厂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一般掌握在当地政府手中,不会轻易出售给其他国家或个人。
严格的监管和法律约束:自来水厂的运营和管理受到各国政府的严格监管和法律约束。政府有责任确保水源的安全和公共卫生的保护,因此会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标准来监管自来水厂的运营。这些法规和标准旨在确保水质符合饮用水的标准,并防止任何可能的水源污染。
谣言和误解的传播:有关自来水厂卖给日本人的说法可能源于误解、谣言或恶意传播。在信息时代,谣言和误解很容易通过社交媒体和互联网传播,给人们带来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因此,在面对这样的说法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查证消息的来源和真实性,避免盲目相信未经证实的信息。
综上所述,自来水厂卖给日本人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我们不必担心自来水厂会被卖给其他国家或个人。
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失职归哪里管 (四)
最佳答案归住建局管理。由于各地的行政划分不同,自来水公司隶属的管制单位也不同,有住建或城建局管理的,有水利或水务局管理的,也有隶属于某水务集团或公司的。自来水公司属于事业单位。自来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满足城区居民及单位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确保水压及出水厂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市、县级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和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市、县级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供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和节约用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区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水利、环境保护、卫生、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自来水公司有权断水吗?
自来水公司可以断水但是应当事先通知用户。根据法律规定,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水费,逾期不支付的应支付违约金。如果经催告用户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自来水公司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自来水的第一管理行政单位,为当地的建设部门,如住建局,建设局或者水务局,住建局负责管理自来水厂、自来水水源地、自来水主干管网的建设。这些在很多地方,都打包给当地的自来水公司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第三十三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予以行政处分: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来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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