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作为一类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其种类繁多,影响恶劣。从最常见的贪污罪说起,这类犯罪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再到受贿罪,即利用职权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谋取私利。此外,还有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这些犯罪行为均涉及对职权的滥用或忽视,导致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徇私舞弊罪,更是对公平正义的公然践踏,如司法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罪犯、枉法裁判等行为,都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法治基础。
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一)

贡献者回答职务犯罪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贪污贿赂类犯罪: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 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行为。
2. 渎职类犯罪: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枉法追诉、裁判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搜查罪: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刑讯逼供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行为。 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虐待被监管人罪: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破坏选举罪: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些犯罪种类都体现了在职务上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或侵犯公民权利的性质,对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造成了严重破坏。
一类二类三类犯罪指哪三类 (二)
贡献者回答一、第一类犯罪主要包括以占有型、挪用型为主的贪污犯罪。
二、第二类犯罪则是指贿赂类犯罪。
三、第三类犯罪涵盖恐怖活动犯罪。
1、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诸多罪名,如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
2、渎职犯罪包含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三十四个罪名。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等。
除上述三类犯罪外,其他犯罪不在讨论范围内。
犯罪的后果:犯罪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犯罪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拘留、监禁、罚款等刑罚,严重损害个人自由和生活。
犯罪记录:犯罪记录对个人造成负面影响,可能导致租赁住房、找工作、申请贷款等难题,给个人未来发展和社会融入带来困扰。
伤害和痛苦:犯罪行为可能给受害人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包括身体伤害、心理创伤、财产损失等,对受害人和其家庭造成长期创伤。
社会不安:犯罪行为破坏社会治安,威胁人民安全,导致社会秩序紊乱,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
三类犯罪指哪三类 (三)
贡献者回答三类犯罪指的是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1. 贪污贿赂犯罪: 这类犯罪主要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罪名。 具体行为涉及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
2. 渎职犯罪: 渎职犯罪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等34个罪名。 这类犯罪通常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故意或过失地违反职责要求,导致严重后果。
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这类犯罪主要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等罪名。 具体行为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民主权利。
村支书贪污多少可以定罪? (四)
贡献者回答村支书贪污数额达到5000元可以定罪,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当中对于贪污类型的犯罪行为是有明确的数额方面的要求的,也就是说如果个人贪污的数额在10万元的话,是按照10年有期徒刑处罚。 一、村支书贪污多少可以定罪
村支书贪污数额达到5000元可以定罪,根据《刑法》规定,两罪处罚是一样的。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二、贪污罪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贪污类型的犯罪行为的话,是需要严格的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一定的处罚的,比如说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的钱财账户记录就是属于贪污的行为,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公职人员贪贿犯罪立案标准 (五)
贡献者回答受贿案件立案标准为;个人收贿金额超过5000元,在个人受贿金额不达5000元的情况下,存在使国家和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社会行为或者存在要挟单位或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都达到立案标准。
公职人员受贿立案标准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赌行为而使国家或者杜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个人受贿罪的形式各种各样,但一般都要求个人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不过要是具有其他情节,受贿金额即使没有达到5000元,也是可以被认定为受贿罪的。
受贿罪如何处罚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的,处10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不满l0万元的,处5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不满5万元的,处1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5、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受贿行为是指国家的一些工作人员通过自己职位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非法获取利益的行为,受贿行为不光违背道德,更是违反法律,社会行为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侵犯了他人的财产关系,不利于维护国家机关正面形象,不利于工作有效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公职人员贪贿犯罪立案标准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贪污类犯罪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法构网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