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取保候审程序概述
-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与决定程序
-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与限制
- 四、取保候审的解除程序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取保候审程序--取保候审程序限制

一、取保候审程序概述
取保候审定义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防止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与决定程序
申请流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及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
决定流程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条件,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的,将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与限制
执行程序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负责监督被取保候审人的行为,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人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传讯。
限制程序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严格遵守以下限制程序: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需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接到传唤通知后,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与他人串通口供。部分情况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额外的规定,如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或通信,或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