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见义勇为打伤人犯法吗
- 2、见死不救并放任死亡这个结果的发生,这违法吗?具体是什么法律的哪一条?
- 3、好心救人却造成受助人损害,救助者需要担责吗
- 4、救人溺亡可以要求被救者赔偿吗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见义勇为打伤人犯法吗 (一)

答见义勇为打伤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要看防卫强度是否过当。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应当认定防卫过当,承担法律责任。见义勇为主要指非因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见义勇为行为一般属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构成见义勇为的,不仅无须为相关损害承担法律责任,反而可以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即便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的,也应适当减轻其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实施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事前防卫”、“事后防卫”、“假想防卫”均不被鼓励,而且有可能构成违法乃至犯罪。这也是保护公民权利不受随意侵害的关键所在。法治社会中,违法行为人和犯罪嫌疑人的相应权利也应受到尊重和保护,不得对其进行侮辱、殴打。尤其是作为普通人,其制止、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后,理当及时报警处理,不得“私设公堂”对其实施殴打、羞辱。现实中,有人抓获小偷后,对其捆绑羞辱,“游街示众”的,均为此承担了法律责任。
实施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是因为正当防卫的实施者,是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实施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不仅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意图反而是为了保护社会。所以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如果防卫手段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就构成了防卫过当,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
1、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2、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3、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见死不救并放任死亡这个结果的发生,这违法吗?具体是什么法律的哪一条? (二)
答邻居家爱花,早就发现了我小侄女落水,非但自己不救,还阻拦我弟媳跳下去救人,连呼救都没有,她已经是两个女儿的妈妈了,这样做违法吗
个人认为,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这点很重要)
那么,见死不救不能简单的认定为只是一种受社会舆论遣责的问题
作为一个成年人,有责任也有义务去救落水的小孩,就是自己没有这个能力,当时呼叫别人去救也是理所当然的
在这里,小孩的死亡和邻居的不作为有直接的关系,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
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邻居也许不希望事情的结果发生,但是其行为客观上却是在放任结果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将见死不救按故意杀人量刑的安全也早有发生,但是因为其不具有主观故意性,故在量刑时应当从轻
1.私挖水塘,私砌高岸造成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这要负法律责任吗具体是什么法律的哪一条
私挖水塘,这个不违法,没有说不能个人挖,但是如果其挖了水塘没有采取足够的防护或警示,那么其主人对于小孩的死亡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2.如上
需要指出的是,在本案中监护人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职责,所以监护人应当对于小孩的死亡负主要责任,不管怎么说,就是别人不救也不是别人杀的人,这两者之间还是要区别开来的
3.诉状找了一个样本给你,你看一下吧
民事起诉状
(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职务、住址
法定代理人:如果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有此项(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与原告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姓名、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被告:同原告一样
法定代理人:同原告一样
委托代理人:同原告一样
案由:
诉讼请求:写明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问题,即诉讼标的
事实与理由:
事实部分应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
理由部分要根据案情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阐明原告诉阐明原告对本案的性质、被告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并写明证据来明,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 份
好心救人却造成受助人损害,救助者需要担责吗 (三)
答一段时期以来,“搀扶摔倒老人反被讹诈”“救助落水儿童反被索赔”等消息和新闻屡屡传出,,考验着公众的良知和法度。
网友咨询:
好心救人却造成受助人损害,救助者需要担责吗?
律师解答: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即使因能力或条件所限不能有效实现救助目的,或者因缺乏专业知识而未能采用有效的救助方法,仍可依据规定,就其救助行为给受助人造成的损害主张免责。
善意施助,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时候,施救人并非专业人士,情急之下出于好意去帮助人,不仅可能让自己受伤,还很可能给他人造成伤害。为鼓励公民对不负救助义务的他人实施救助,赋予善意施救者必要的责任豁免权,大大降低善意施救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保护好善意施救者。如救助人在救助过程中存在明显故意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此外,如果自身能力有限,法律也不强迫大家必须挺身而出,可以积极寻找其他适当的救助办法。
律师补充:
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属于典型的紧急救助行为,从法理来看,紧急救助行为属于广义的无因管理,在无因管理的场合,管理人负有适当的注意义务,但是在紧急实施无因管理的场合,由于情况危急,管理人自身也往往承担较高风险,因此可以适当降低其注意义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救人溺亡可以要求被救者赔偿吗 (四)
答见义勇为跳江救人,自己却不幸溺水身亡。这种情况下,被救者是否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救人溺亡可以要求被救者赔偿吗
律师解答:
一般是不能索要赔偿的。见义勇为者因见义勇为行为而死亡,因其自愿救助的行为性质,其家属不能向受益人索要赔偿。但可以向受益人主张补偿。有侵权人情形下,应向侵权人索要赔偿,受益人可以适当补偿;在无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无法赔偿情形下,受益人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律师补充:
见义勇为行为的构成要件
1、见义勇为行为的实施主体是自然人。只有将见义勇为实施者定义为自然人才符合其法律特性。
2、见义勇为者必须实施了危难救助行为。即当国家、集体、社会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遭到威胁时,行为人实施了旨在降低损失或威胁的行为。
3、实施者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义务。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才能构成见义勇为。
4、实施者主观上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者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即具有正义感。如果主观上仅仅出于维护自身利益,则不构成见义勇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法构网希望见义勇为打伤人犯法吗——见死不救并放任死亡这个结果的发生,这违法吗?具体是什么法律的哪一条?,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