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权益

职工权益是社会和谐与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关乎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现代社会,确保职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不仅能够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还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整体进步。
劳动合同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法律文件。的劳动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职工提供法律保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工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合同期限等关键信息。用人单位也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旦合同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报酬与福利是职工最为关心的核心权益之一。工资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同时,工资水平应当与职工付出的劳动量相匹配,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此外,用人单位还应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和等福利,确保职工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及住房等方面有所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提供弹性工作制、带薪休假、员工培训、健康体检等多元化福利,以提升职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劳动安全与卫生是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的关键。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环境安全无害。同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对于从事高风险作业的职工,用人单位还应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降低职业风险。
休息休假是职工恢复体力、享受生活的基本权利。根据《劳动法》规定,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病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应尊重并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不得无故剥夺或缩减。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与休息时间,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职业倦怠,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
在劳动关系中,难免会出现争议。当职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职工可以向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
2024新版:婚假产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哺乳假探亲假等24类规定和待遇 (一)
答本文汇总了25类假期如下:
1. 休息日
2. 法定节假日
3. 部分节假日
4. 事假
5. 病假
6. 婚假
7. 产假
8. 产前假
9. 护理假
10. 育儿假
11. 孕期产前检查假
12. 哺乳假
13. 痛经假
14. 保胎假
15. 节育假
16. 丧假
17. 年休假
18. 工伤假
19. 探亲假
20. 路程假
21. 社会活动假
22. 丰收节
23. 经营性放假
24. 独生子女护理假
01. 休息日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
02. 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
03. 部分节假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主要有:
04. 事假
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05. 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06. 婚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带局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07. 产假
产假的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
08. 护理假(男方)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在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了男方的护理假或者陪产假(福建称照顾假、青海称看护假)。
09. 育儿假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遗憾的是只是鼓励性条款,并且没有规定天数。
10. 孕期产前检查假
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11. 产前假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三)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五)怀孕7个月且上班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第五项情形下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女职工怀孕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安排其在孕期休息的,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2. 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蠢衫让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13. 痛经假
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目前,包括北京、河南、陕西、浙江、江苏、辽宁等在内的10多个省份,均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14. 保胎假
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劳险字〔1982〕2号)中指出“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即怀孕女职工在休保胎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病假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15. 节育假
节育假是指:凡是自愿落实节育措施的人享受的假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塌禅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
16. 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二、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7. 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18. 工伤假(停工留薪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9. 探亲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20. 路程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21. 社会活动假
《工会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22. 中国农民丰收节
2018年6月21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秋分日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
23. 公司经营性放假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24. 独生子女护理假
在地方性政策中,一些省、市、区作出类似的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5-20天的护理时间。
企业违反什么侵犯职工劳动权益 (二)
答在《工会法》第二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如果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的劳动权益时,工会有权代表职工进行交涉。若企业或事业单位拒绝改正,工会可以请求地方政府介入处理。这五种情形分别是:
一是克扣职工工资,即企业或事业单位未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应得的工资。
二是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意味着企业或事业单位未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可能导致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面临健康和安全风险。
三是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指的是企业或事业单位未经合法程序或职工同意,擅自延长工作时间,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四是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孕期保护、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五是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例如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强制加班、剥夺休息休假权利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有权督促企业或事业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工会的角色至关重要,不仅在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还在于促进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和谐关系,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确保职工能够在合法、公正的环境中工作。
同时,地方政府在接到工会的请求后,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企业或事业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总之,通过这些规定和机制,可以有效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促进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和谐发展。
工会女工委员职责是什么 (三)
答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工会女工委员职责如下:
1、在公司工会领导下,负责公司女职工的全面工作。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按《工会法》,《工会章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2、制定并组织实施女职工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密切同公司各科室领导联系,互相协调、配合做好工作。
3、动员和组织女职工积极投身参与民主管理,参加改革,开展劳动竞赛,努力完成劳动(工作)任务。
4、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认真做好协调工作,与企业建立协商制度,主动同公司研究解决一些特殊性问题,参与制定企业发展计划和同职工密切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协助贯彻落实。
5、坚持民主集中制,引导女职工树立“四自”的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自身的素质。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组合情况,虚心听取基层组织和职工群众意见和要求,关心女职工学习生活,认真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处理女职工的申诉。
7、以民主管理为龙头,努力增强基层女工组织的活动,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8、代表公司职工协商和签约公司集体合同,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助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执行情况。
9、完成上级女职委和公司工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权利义务 (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赋予了工会一系列权利和义务,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中,工会有权监督企业事业单位遵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确保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行使,并有权进行调查和获取协助处理侵犯权益的问题。 第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如果违反劳动法规,工会有权要求其行政方面或相关部门处理,并纠正不合理的劳动时间和保护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涉及工会在劳动合同和职工处分方面的角色,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合同,对不当的辞退和处分有权提出意见,并在必要时参与决策过程。
工会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如调解企业与职工的纠纷,以及在法院诉讼中提供支持和帮助(第二十一条)。同时,工会还负责监督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和职工生命安全,有权提出改进措施并追究责任(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 面对停工、怠工等事件,工会与企业行政方协商解决合理要求,维护生产秩序(第二十五节)。工会还协助处理职工福利、工资、劳动保护和保险工作(第二十六节),以及组织职工学习和活动,提升职工素质(第二十七节)。
在政府决策过程中,工会的意见也受到重视。无论是国民经济计划、法律制定还是政策研究,政府都需听取工会的建议(第二十八、二十九节)。 扩展资料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明白了职工权益的一些关键内容,希望能够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便捷,倘若你要认识和深入了解其他内容,可以点击法构网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