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定好合同后,一方私自更改条款,对方不知情,签字后合同有效吗 (一)

敲定好合同后,一方私自更改条款,对方不知情,签字后合同有效吗

优质回答签订合同的时候,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内容,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草拟合同,当事人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阅读,以免造成纠纷,那么当事人在不知情下被签合同有没有效的

网友询问:

敲定好合同后,一方私自更改条款,对方不知情,签字后合同有效吗?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陈日文律师解答:

合同订立是以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为前提的。如修改前的合同有效,对方擅自修改的条款无效,并不会使整个合同无效。如果双方产生争议的,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擅自修改而自己当时不知情且未同意(包括事后未追认)的证据,才能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支持。

认定合同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上述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陈日文律师解析:

合同签订后是可以变更合同内容的。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可能由于某些原因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如对原合同中约定不够清楚的部分加以明确、细化,或根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加以调整或改变。这种对合同内容的修改或改变就是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既可能是标的的变更,也可能是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或方式、担保方式、违约责任或者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当然,合同主体也可以变更,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合同变更仅指除合同主体外其他内容的变更,即狭义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陈日文律师简介

陈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一贯坚持“诚信服务、勤勉尽责”的执业原则,秉承“实现客户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赢得众多客户的一致赞誉。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胡志海律师 (二)

优质回答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胡志海律师是一位资深执业律师,法学硕士,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以下是关于胡志海律师的详细介绍:

专业领域:胡志海律师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多年,承办了数百件涉及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债权债务、侵权赔偿、房产纠纷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服务客户:他的服务客户包括中国中铁集团广珠城际轻轨交通系统项目、广州天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事业、行政单位。他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起草、审查各类经济合同,并参与经济合同谈判,大大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

专业建议:对于亲友突然被公安机关抓走的情况,胡志海律师建议保持冷静,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情况,并强调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若被送进看守所,应为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

证据材料:在处理不同类型的案件时,胡志海律师强调需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例如,在处理债务纠纷案件时,需提交借款协议或借据、借贷关系的证据等;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需提交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明,以及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等;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应提交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拨付、收取工程款凭证等相关证据。

胜诉关键:胡志海律师认为,打官司胜诉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提交。证据应具有关联性、客观性、合法性,并形成证据链条。在有经济条件的情况下,聘请律师调查采证极为重要,以确保案件的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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