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我驾驶着车辆行驶在繁忙的街道上,不料因一时疏忽,与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经过交警的现场勘查和责任认定,判定我为主要责任方,对方为次要责任方。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我心中充满了焦虑与困惑,特别是关于如何赔付的问题。我知道,作为主责方,我需要承担大部分的损失,但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包括与对方的协商、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等,都让我感到一头雾水。
- 1、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次责。怎么赔付?
- 2、二房东的房子能租吗
- 3、走在大街上,被车压起来的石头砸了,该找谁负责?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次责。怎么赔付? (一)

答交通事故,己方主责,对方次责,则事故赔偿金额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二房东的房子能租吗 (二)
答这一次找房经历让我毕生难忘
临近之前住房的截至日期了,于是开始找房行程。
找房
一开始在网上搜集新住址周边的各个房源信息,整合之后预选了5个目标。
实地看房后,选择了三处不同位置的房源,123号。
1号,10年房,上班近-5km,无地铁,南北通透,家电老旧,70平,停车难
2号,10年房,上班稍远-7km,无地铁,纯南,家电老旧,75平,停车难
3号,新房,上班9km,地铁1km,纯南,家具家电全新,67平,地下免费停车
最后综合自身需求决定选择今年刚刚交房的小区当做新家。但我没有马上开始订房子,而一直在观察。期间我经常在小红书、咸鱼、58同城等平台查看该小区房源动态。随着时间过去,小区房价一直在上涨,一个月时间几乎上涨了20%。这时我决定不能再坐观其变了,立刻出发开始找房、订房。
困难
时隔一个月之余找房开始变得困难起来。一开始我的目标是找到房东直租的房子,为的就是稳定和安全,但是在找房过程中我发现房东直租的价格居然高于中介出租。原因就在于房东的价格一直对标房产公司的价格,而且认为我省了中介费,所以就房租涨起来。我真是一头问号
喜讯?
于是我把目标转向一些房产机构的房源,但是进展不是很顺利。就在这时有一处对外宣称:”短租3个月,现在已经搬走“的房子出现在我的信息中。我当然是满心欢喜的去看房,整个过程中对方公司都表现出很好说话的样子,我的要求也都一一表示可以完成。
意外
重点来了,就在我感叹一切如此顺利,打算签合同时!签字前我的代理人说检查一下甲方盖的公章,看到那个公章后我开始踌躇。这家中介公司的名字,我好像在哪见过,还曾被爆过黑料。我马上打开之前加入的业主直租群,群内聊天记录不止一位租客说过这家公司是骗子。这家公司长租了很多房源,但是一开始这个小区的房没什么人来租,就以低于收购的价格向外出租。现在租金高了起来,这家公司就把之前租客撵出去,”迎接”下一批租金更高的客人。看到群内遭遇这家公司干的”好事”人不止两三个。我和代理人说了这个事情,然后立刻停下笔终止了和这家中介公司的签约。
不顺
接下来这半个月,不是在找房的路上就是在看房的路上。每个房子都有优劣之处,让人难以取舍。
终于有一天,一个很合适的房子出现在我手机里,我收拾了一下马上出门。看到房子之后决定就是这一个了。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房子既不是房东直租,也不是中介公司,而是一个个人二房东手上的房子。我找的代理人也是用上了自己的渠道,才第一时间找到的这个房源,可以说是二房东上午签下来,我们下午就来看房了。
顾虑
对于租房者的我来说,二房东意味着不确定性。相比于业主和房产公司来说,二房东没有房主的产权,也没有公司作为背景和“庙”,承租二房东的房子完全是个人对个人的交易,诚然也有国家的法律约束,但是真正落实下来相比于另两者也更为困难。
可靠
这里说的可靠不是二房东很可靠,而是为我们找房的代理很可靠!中介一般来大多数人眼中,就是掌握资源,坐收中介费的一群人。但是我们找到的代理人真的是很可靠,不仅仅提醒了我多次之前找到的房源的各种问题,也在这一次我们签约过程中和今后的琐事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个二房东拿来的合同只有两页纸,条款模糊,约束力度小的可怜。我们找的代理人直接驱车十多公里回他们公司拿了足足13页的合同,是基于我们本地政府的租房通用合同的加强版,事无巨细,光签字的地方就有4处,补充的位置从水电网费到家具家电都需要手写清楚。
也就是在这样一份合同摆在面前的情况下,我签字了。
二房东后续
后续有没有麻烦呢?有的,该入住前配齐的家具家电在我入住后一周才陆续到位。一开始还出现了拼凑家具的情况。几个不同风格不同公司的家具分别送来的时候我几乎忍不住骂人了,活生生像是一个拼凑起来的家,整个小区出租房的家具版本应该都能在我家找到。
还好在代理人和合同的“双管齐下”攻势下,家具统一成了我想要的一个风格,家电也按照我的要求安排到位。
有合同的约束,二房东即使不情愿,也要照章办事,这时候我心里是很感激我的代理人的。
总结无论是二房东,业主还是房产公司,都有着各自的问题。价格,行为,办事效率。
租房的时候选择自己可以接受的一方,签订完备法律效益的合同,找一个靠谱尽责的中介。这样在你租房的时候,就能在一开始就永绝后患,让你安心的住上一年甚至几年。
走在大街上,被车压起来的石头砸了,该找谁负责? (三)
答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被车压起来的石头砸伤了,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虽然非常小,但是我接触过一个案子和这个情形是一样的。
举个例子。
2017年3月。一辆大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一个行人在路边行走。大车在通过行人之后,行人摔倒在地。事发地有监控,交警部门调取了监控,经过仔细的比对,大车与行人没有接触。
事故办案民警将视频监控,交给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通过技术手段,鉴定报告得出了结论是大车经过事发地时,有石子从轮胎处甩出,石子与行人接触。
大车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离开了事故现场,并没有发现行人倒地。虽然说行人的家属一直要求,对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认定逃逸。
事故民警经过仔细的研究和集体讨论之后,认为认定大车驾驶人员逃逸条件不足。
交警队最终出具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关于民事赔偿,行人最终获得了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
交警队的责任划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办案民警将会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和调取相关的证据。事故办民警依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
车压起的石头砸向了路边的行人,对于机动车的司机来说,真的是无法预料。在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中很难进行划分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无法对责任进行划分的,只要事故事实成立,交警部门是可以出事故证明的。
双方当事人可以拿着事故证明,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们国家的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人没有过错行为的,机动车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接到交通事故证明后,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进行赔偿的,需要双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将会根据交警队的事故证明,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判断双方在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小。
如果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证明,一般法院会判决各承担一半责任。
找不到机动车怎么办?
有的人可能提到,找不到机动车,是否自己的赔偿就无法解决了呢?这种情况确实存在。
有的时候我们的机动车在正常的行驶中,被旁边的小石子把前面的挡风玻璃撞碎了。出现这种情况的话,能找到对方的机动车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找不到的只能自己承担了。
只能说这是一个意外。
是否可以起诉路政管理部门?
我曾经也接触过类似的案件,起诉路政管理部门没有尽到打扫干净的义务。但是这一类型的案件需要律师的介入,要取得很多的证据,要证明路政管理部门存在过错行为。
你证明不了路政部门存在过错行为的,法院是不会判决路政部门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造成的损失不是很大,我建议大家不要浪费时间和精力。
在这里大家要明白一点,即使路政部门有过错行为,也不会被法院判决百分之百赔偿的。因为过错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一个百分比。打个比方,你可能损失了100块钱,在路政部门有过错时,法院有可能判决路政部门承担20块钱。
我的个人建议。
关于交通事故,每一起案子都有其特殊性。
比如路上的石子比较大,机动车又存在有超速的行为,直接从石子上压过去。作为事故处理民警是可以定机动车责任的,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机动车驾驶人员没有确保安全。
但我个人觉得机动车驾驶人员有点亏,好在我们的机动车都是购买了保险的。
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原则上是车主负责,但几乎所有司机不察觉不到,找不到车主只能自认倒霉。
我被讹过一次,那是在内蒙古,遇到了故意碰瓷的,他们好几个人,洒在公路上一点红枣大的石子,然后2个人坐在路边说话玩,在别处还有摩托车面包车准备着,看到行驶慢的大货车开过去,坐着说话的人会其中一个用手对着自己的前胸狠狠拧一把,会有血晕,接着就是摩托车面包车追上你。拦下车说轮胎蹦起了石子打伤了他,然后就是要钱,唱双簧,开口要3000,然后讨价还价,最终500收场,他们5个人,一人100,这件事我们好几个同行在同一个地方都遇到过。
轮胎蹦起石子而且能打到人,是一个极小的概率事件,但故意为之那就是恶意碰瓷了,平白无故公路上就有了特别布置的小石子,估计那几个人一天不知道讹多少过路司机,也许真的就会发财,他们针对的都是外地重载大货车,几百块钱,一般外地司机都会自认倒霉给钱了事,其实都知道这是讹诈,但谁也没办法,在外地报警还不如自己私了,那些人围着你也让你报不成。出门在外,破财免灾。
汽车 使用人,环卫公司和撒石头的 汽车 开车人均有赔偿责任
首先, 汽车 使用人有责任。 汽车 轮胎不压在石头上,石头不会崩出老远,砸在行人身上。 汽车 使用人说让我赔偿有点冤,一,石头不是我放那的,不是我运石头落下的,二,说我疏于观察,那么点的石头,正常行驶怎么观察,怎么躲过不压到,对 汽车 驾驶员要求过于苛刻。三,这是拉石头的车和环卫公司的责任,与我没关系。
其次,环卫公司有责任。环卫公司对城市街道负有保洁责任。 汽车 经过的路面无拉圾杂物,保证 汽车 和行人安全通过。环卫公司也觉得冤,我们环卫工人刚清扫干净,路面拉石头车车厢板不严实,石头落下。我们只能回头来清扫时才能发现这个很小的石头,大道上一个石头没有,难以做到。要说责任,是拉石头的车造成的,让他赔。
再次,"罪魁祸首"是拉石头的车。在我们这样4线地级市,据说机动车2~30万辆,往工地拉石头的车也有几百辆,真把落下这块石头的 汽车 找到,无疑是大海捞针。好在各街道,十字路口均安装了摄像头,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叚一叚查,顺藤摸瓜会找到这车的。这车使用人不会轻易承认落下的石头,把摄像放给他看,他不得不承认。但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其理由是落下石头难免,环卫公司保洁及时,落下的石头及时清走,不会崩着人。后面的 汽车 压不着这石头,也不会崩着人。让我一人赔偿,有失公平我不同意。
行人被石头崩伤挂电话122报警,由2名交警调查取证,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汽车 使用人,环卫公司,拉石头 汽车 开车人均有责任, 汽车 使用人负责任较小,承担10%的赔偿责任,环保公司负部分责任,承担20%的赔偿责任,拉石头 汽车 的开车人负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将责任书送达行人和其他3方,如无疑义,在责任书上签字,并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调解书上签字。损害赔偿根据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出赔偿标准和赔偿金额。行人和其他3方对损害赔偿调解书达不成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没有发生人员受伤,那么这个只能按倒血霉处理了!四年前我去长白山自驾的时候,前面一个大货车掉下来一块鹌鹑蛋那么大的石头,眼睁睁看他砸到机关盖再弹到玻璃上,当时时速八十公里左右吧,机关盖砸一大拇指大小瘪,玻璃没事(赞一下本田的玻璃)!但是为了这个瘪去堵前面大货不现实也不安全,报警,没有卵用,人家不会管(当然发生人员伤亡就不一样了,到天边也要抓他回来)!
作为一名车险代理人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像上述这种情况一般发生的概率不大,但是意外还是会有可能发生的,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会有以下三张请款,
一,被肇事车辆压起的石子打了一下,但是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如果能抓到肇事车辆,也就是说几句出出气,再说司机也不一定知道,真要是较真起来在动手了,有可能就变成治安案件了,打赢的进jy,打输的进yy,得不偿失,耗子尾汁吧,如果没有抓到肇事车辆,就当自己渡劫成功,小灾小难罢了。
二,如果真的造成伤害了,能现场叫住司机最好,若果车辆不知道走了,一定要即使报案,因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造成的第三方伤害,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只不过承担责任大小,多少要根据交警开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然后由保险公司进行后续理赔,在这里再科普一下,车辆的交强险不管肇事车辆承担怎样的责任对于第三方的伤害都是会根据合同全保额赔付的,。
三,我几年前真遇到过这样的案子,当时是这样的,我一位朋友的老公的同学的哥哥,在等公交车的时候就被一辆经过的面包车压起的石子打中了,而且中的特等奖,直接致死了,。然后报警调取该路段监控,找到肇事车辆了,朋友让我帮忙查一下这辆车有多少保险我才知道的,当时该车是30万的三者险加上交强险总共是41万。
前几天我就遇到过,一辆大货车,从我左边超车,车尾轮胎刚刚超过我车时车速60码一个小石头从左边飞过来,只听到前挡风玻璃砰的一声,我马上开到右边停车看看了没什么事,车速60码,车子是长安CS35,真的遇到这样的事真的想到后怕。远离货车,安全行车!真的很重要
走在大街上,被车压起来的石头给砸中了。这个概率,比买彩票中奖的概率都低。但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也不可能说绝对排除这一个情况。
首先是你走在大街上;然后大街上必须有一块小石头;再然后正好有一个 汽车 从小石头上面经过;再然后由于 汽车 的压力,轮胎压住小石头的时候将小石头崩起;再然后小石头飞向空中,落下来砸在你身上;再然后你受伤后不知道是谁砸的?并且肇事车辆也已经开走了。你当时一定会懵了吧?
那么, 像这样的事情,到底该怎么办呢?
根据《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凡是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都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对于交通事故就应当报警,由交警进行处理。
对于这起事故,可以说是无接触的事故。肇事车辆驾驶员也许并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更可能他们本身就没发觉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因而仍然照常行驶。所以 发生这样的事情,肇事车辆一般都驶离现场的, 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果没有证据说他们发生了事故,他们肯定不会承认的。
那么,这就需要交警进行处理了。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报警,这是最正确的方法。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规程:交警处理事故时,一般都是先到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调取证据,调查目击证人和知情人,询问当事人等等。然后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 ,并下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针对这起案件,恐怕交警处理起来就是非常麻烦了。
首先,必须先调取相关的监控录像,锁定嫌疑车辆,查找到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
其次,将事故的原因交有关法定部门进行检验鉴定,要确认小石头的绷起是因为肇事车辆的碾压造成的。也就是说:行人的受伤与飞起的小石头有因果关系,而飞起的小石头与肇事车辆的行驶碾压有因果关系。这样才能够确认肇事车辆与本案事故有关。
最后,分析事故原因,进行责任划分并认定责任。交警认定责任一般是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划分:
1、全部责任,即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即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即交通事故双方都承担相同的责任。
如果交警 对于事故责任无法划分,那么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证明。 证明有事故的存在,但是不能确认哪一方的责任。
只要交警部门把责任认定清楚后,那么受害人可以依据事故责任的划分要求肇事车辆赔偿。这里又分5种情况:
1、肇事车辆负全部责任,那么受害人的一切损失,肇事车辆都应该全部赔偿。
2、肇事车辆负主要责任,那么受害人的损失,肇事车辆就应当按照是80%的比例进行赔偿。
3、肇事车辆负次要责任,那么受害人的损失肇事车辆就应当按照40%的比例进行赔偿。
4、肇事车辆负同等责任,那么受害人的损失,肇事车辆就应当按60%的比例进行赔偿。
5、肇事车辆无责任,那么就应当按照《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人10%的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确认了双方的责任划分。作为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先行调解。经过协商,对调解达成一致后,问题就解决了。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交警部门主持调解。调解成功后,有责任的一方支付赔偿金后,那么案件即为结束。
但是像这样的案件,因车辆有保险,车主一般都不会先行垫付赔款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双方的调解是很难达成协议的。除非受害人一方作出重大的让步,保险公司才能够同意赔偿。否则的话,双方是很难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作为当事人,也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了。
像这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就可以 把肇事车辆所有人以及车辆商业险和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当事人一同起诉。也可以把公路管理部门列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要求的损失应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一切经济损失。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当有伤残补助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等。
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一般还是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就开庭判决。如果双方责任划分已经很清楚,就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进行赔偿;如果双方责任划分不明,那么一般按 公平原则,由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进行赔偿。
像这样的案件, 一般车辆有保险的话,都应当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支付赔偿。公路管理部门如果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一般都不会承担赔偿责任的。
当然,具体案件具体对待,意见仅供参考。
看石头大小,如果相对比较大,正常驾驶的人可以看见避开的,那机动车责任比较大,保险交强险和商业险内赔付。如果相对较小,通常驾驶无法注意到,那机动车无责可能性比较大,交强险内赔付
路政管理部分,是否履行管理责任,是否及时清理
洒落石头的机动车,如能被找到的,责任也肯定有
具体个案责任分析,侵权案件,混合过错可能性很大
公路管理部门、公路业主、肇事车主及司机依法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
承担此类交通事故责任者有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可以找市政维护部门或者维护单位。根据公路法及配套法规规定,公路应该保持良好的状态。当然这个公路路面上不应当有石头等障碍物。因此,你所行驶那条大街的维护的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政府委托某一个单位进行养护的部门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可以找碾压这个石头的车辆赔偿。如果这个石头是比较大或者属于明显的路面障碍物,驾驶人应当能够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已经发现没有避让造成了碾压石头造成你的车辆损坏或者人员受伤。这种情况,这辆车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种情况是能够查到是哪一辆车或者哪一个人把这个石头遗留在路中间的,那么就有造成路面障碍的这个侵权责任人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法构网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真正的交易场所。这下子麻烦大了,到底该按照哪个合同来判啊?责任又该算谁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