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资案主谋是何人

北京集资案主谋是何人

北京集资案主谋探究

导语: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对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在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其集资案件更是备受关注。那么,在这些案件中,主谋究竟是谁?他们又是如何实施非法集资的呢?本文将从北京集资案的典型案例出发,深入探讨主谋的身份、作案手法以及案件的查处过程,以期为公众提供警示和借鉴。

一、北京集资案的典型案例分析

在北京,集资案件层出不穷,其中不乏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深远的典型案例。例如,“华融普银案”便是近年来北京最大的一起非法集资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55亿元,涉及投资人3000余人。据指控,蒋权生等被告人以公司投资新发地空港物流、山东高速公路等项目需要资金为由,承诺以货币方式返本付息且年投资回报率8%至15%,向社会公开宣传,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这起案件的主谋便是蒋权生等人,他们通过虚假宣传和高额回报的承诺,诱使大量投资人上当受骗。

二、集资案主谋的身份与特征

集资案主谋的身份多样,既有个人作案,也有团伙作案。他们通常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资源,能够吸引投资人的关注;二是有较强的欺骗能力和口才,能够编造出看似可信的投资项目;三是对金融法规缺乏了解或故意规避,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例如,在“华融普银案”中,主谋蒋权生等人便通过设立多个公司,利用虚假项目进行非法集资,且长期逃避监管部门的查处。

三、集资案主谋的作案手法

集资案主谋的作案手法多种多样,但归根结底都是利用人们的贪念和无知进行诈骗。常见的作案手法包括:

1. 虚假宣传:主谋通过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和高额的回报承诺,吸引投资人的注意。这些项目往往看似前景广阔,实则子虚乌有。

2. 承诺保本付息:为了打消投资人的顾虑,主谋通常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然而,这些承诺往往是空口无凭,无法兑现。

3. 伪造文件:为了增加项目的可信度,主谋还会伪造各种政府批文、投资合同等文件,使投资人误以为项目合法可靠。

4. 利用亲友关系:主谋还会利用亲友关系进行扩散宣传,以此吸引更多的投资人参与。

四、北京集资案的查处过程与挑战

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集资案主谋往往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能够巧妙地掩盖犯罪证据;另一方面,由于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面广、人数众多,查处难度极大。例如,在“华融普银案”中,检察机关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取证,才最终将主谋蒋权生等人绳之以法。这起案件的查处过程充分说明了打击非法集资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五、总结与警示

综上所述,北京集资案主谋的身份多样、作案手法狡猾多变,给查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然而,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公车上的康有为其实他是清朝历史上的财政专家 (一)

贡献者回答康有为是近代史上的政治人物,但这只是后人一厢情愿的误解,并非康有为本人。一个人做什么就是什么。康有为是理财大师。他善于制造市场引爆点,套现能力惊人。只要能赚钱,他什么都愿意做。从学者、政治改革家到黑手党头目,每一次华丽的转身都给他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康有为有史以来第一次出名,就是“坐公交车写信”。

公车是汉代的官衔,指的是用汽车和马匹把杨东鑫送到北京进行科学研究,然后变成人们荣誉的象征。1895年,1000多人在公交车上联名上书,反对朝廷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于是康有为的名字不胫而走,家喻户晓。但实际上,公车请愿是由北京的高级官员发起的。康有为充其量是一个积极的参与者。他只收集了80名学者的签名,而另一个例子,陈静华,加入了280人一起签名。康有为虽然没有组织公车写作,但获利最大。因为他有了永续经营的想法,——三个月后,他在上海《申报》登广告,把他写的《公共汽车之书》以每单位两分钱的价格卖掉。这个广告已经连续播了六次了,是个大事件。第七个广告,书价暴跌到10%,每本书2分钱。

虽然书价暴跌,但宣传效果已经达到了——。从此世人以为康有为一个人创造了《公车上书》,他也成功获得了“人生第一桶金”。只是市场变化太快了。市场正在发生变化。你必须改变。康有为开始寻找新的商机。你想在1898年发起改革运动吗?为了开启这个强大的转折,康有为完成了从学者到政治改革家的第一次转变。公车上书三年后,康有为游说官民,终于开始推行戊戌变法。改革持续了103天。因此,1898年的戊戌变法也被称为百日维新。百日维新失败是正常的。这么大的国家,怎么可能在一百天内想出一个点子?康有为之所以能够走上历史的前台,是因为他比别人更大胆。不管他有没有把握,他拿了一个箱子做担保,得到了上场的机会。

康有为上任后发现事情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于是匆忙吃药,想出了一个奇怪的主意,把中美英日合并成一个国家。当然这是完全不可行的。最后,他对事实视而不见。——秘密召集江湖人士进京,准备包围颐和园,刺杀慈禧太后。但消息一出,康有为迅速逃离。康有为逃到香港,注册了一家公司。公司的全称是胡清帝王公司。凡是入职的,不仅没有工资,还要交会员费,但公司可以向港澳、北美、大洋洲的华侨集资。许多海外华人相信他。他们家破人亡,把自己所有的血汗钱都给了康有为帮他们解围。这笔钱成了康有为政治生涯的“红利”。据记载,康有为逃亡后的第二年就获得了数万银元。

作为一个政治改革家,他成了拯救大清皇帝、确保其在金融市场收入的公司的品牌文化。此时,康有为的身份已经从政治改革家成功转变为商业强人。康有为高瞻远瞩的投资眼光也在此时得到了体现。仅他在墨西哥的房地产投资就赚了十多万银元,也就是现在的一百万美元左右。但是正常的营业利润远远不够维持康有为的开销。他有5个老婆,6个孩子,40多个私企员工,但最大的开销是中国式的人际关系,一个月给2000韩元。短短五年,康有为拯救大清皇帝的公司迅速从巅峰滑落,进入破产倒计时。强劲的融资需求促成了康有为的第三次转型。

早在康有为在公车上写信的时候,就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追随者,名叫刘诗琪,与康有为做了20多年的朋友。戊戌变法失败后,正在广西工作的刘世杰鲁莽地给康有为写了一封信,给刘世杰带来了致命的灾难!但是杀死刘世杰的不是朝廷,慈禧太后也没有去打扰他。不久,刘诗琪赴美为广西银矿集资入股,并担任广西分管财务的副董事长。在美国,刘诗琪收到了他的密友康有为的一封信。康有为明确表示,广西丰富的银矿需要成为保皇派的“党产”。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党产”这个奇怪的词,也是康有为的首创。令康有为失望的是,刘诗琪拒绝了康有为的请求。因为刘世杰已经发现,康有为伸手赚钱,不过只是为了弥补他醉酒后的狼狈。刘世杰的拒绝使康有为勃然大怒。从那以后,他们就同病相怜了。作为报复,康有为命令美国保皇党成员起诉刘世杰欺诈。事实上,美国警察拘留了刘世杰,经过清朝的外交干预,他被释放了。

但这仅仅是开始。此时,日本间谍机构正在清朝前后活动。他们惊讶地发现,完成要约回国的刘诗琪被香港保皇会绑架,命令他将一半股份筹入公司账户,救了大清皇帝。刘诗琪断然拒绝,保皇党不敢在港犯罪,只好放他走。刘诗琪回到广西后半个月,凶杀案发生了。他在家中遭到伏击,被乱刀砍死。刘诗琪被杀三个月后,广西银矿的另一名股东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暗杀。两起谋杀震惊了全国。毕竟,刘世杰是一名副省级官员,如果他说他想杀他,那是不合适的。法院责令广西限期破案。很快,一名涉案嫌疑人落网,大量证据指向此案背后的主谋,即刘世杰的密友康有为。

因此,法院不得不第二次对康有为发出逮捕令。上次他是政治犯,这次他是罪犯。此时,康有为也顺利完成了人生的第三次转型,——融资的领头人,这或许就是他的真实身份。但清廷对康有为的追捕已经来不及了,此时爆发了辛亥革命,改变和重塑了政权。没有人调查康有为谋杀刘世杰。他回到中国,定居上海,过着富有的王子生活。算上康的一生,这个人绝对是一个伟大的冒险家。虽然他个人的成功有其精明的因素,但也有特定的时空背景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人性最需要什么。用今天的商业术语来说,他知道市场是什么。

只需很小的努力,他就获得了巨大的回报。在这个过程中,道德被严重忽视了。康有为一生最大的成功不是下令杀人后逃脱了惩罚;不是他每一次转身,都会带来巨大的商业成功;但经历了那么多不光彩的事件,他依然被正统观念视为“现代著名政治家”。其实政治只是一段时间的产品标签。一旦标签过期,他会毫不犹豫地扔掉。先利,后利,后名。一个不道德的行为,在今天依然有利可图,只能证明人性、规则或者两者从康有为到100年前都没有改变。

钱经谁手谁就是诈骗主谋吗 (二)

贡献者回答不是主谋,但是也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团伙盗窃应当进行物价鉴定,根据鉴定价值定罪量刑,主犯按照全部数额定罪量刑,从犯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处罚。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

法律分析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的,属于诈骗。 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多少钱定罪 (三)

贡献者回答对于非法集资活动,如果涉及的数额较大,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并且还会受到处罚金,罚金金额介于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若涉案金额非常庞大,或者存在其他重大情节,那么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五年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罚款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

若涉案金额达到骇人听闻的程度,那么刑罚将进一步升级为十年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也会被处以罚款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

此外,可能还会面临没收财产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集资并非一项独立的犯罪行为,刑法中的非法集资主要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种。

简单来说,非法集资就是指采用欺诈手段,非法募集大量公众资金的行为。

相比之下,非法集资的实质性构成要素便是,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任何组织未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擅自从事违法经营活动,通过不当渠道,向大众或团体会员进行筹款的行为。

在非法集资的案件中担任从犯者,其角色定位既可以视为从属主谋的犯罪分子,又可以视之为在整个共同犯罪行动中起到次要或协助作用的犯罪者。

甘肃省工商局公文被抢事件和林贤通集资有没事内幕? (四)

贡献者回答这起罕见的个案揭示出了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维稳与法治,这两个本不应该相冲的命题,何以成为有关部门面前一道艰难的选择题?

10月下旬,国内多家网络论坛流传一则有关甘肃省工商局公文被公然抢夺、公务人员被殴打的帖子,并随帖附上了视频与截图等相关资料。根据网帖所提供的信息,抢夺公文事件就发生在甘肃省工商局的办公楼内,组织实施上述行为的是一个名叫“朱国尧”的温州商人,10多名“协同作案者”包括朱国尧在内有好几个亿万富翁,甚至还有4名律师。朗朗乾坤居然发生如此咄咄怪事,一时间议论纷纷。

记者赴兰州市对网传的这起“抢夺公文”事件进行了调查,发现确有其事,但背后成因尤其是当地对这起事件的处置却耐人寻味——当地温商之间因股权纠纷引发连环官司,而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导致矛盾升级,最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对下级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进行纠正后,成为其中一方迁怒的对象,甚至被组织人马围攻并以制造群体事件为由恫吓。

面对这一系列恶性事件,当地有关部门居然被吓住了,以维稳思路对包括抢夺公文事件在内的所有问题采取搁置措施,导致这一事件继续偏离法制轨道,温商之间的积怨也进一步加剧,也由此给当地维稳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这起罕见的个案揭示出了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维稳与法治,这两个本不应该相冲的命题,何以成为有关部门面前一道艰难的选择题?

公文被抢前后

10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甘肃省工商局,表明采访意愿后,传达室工作人员透露,公文被抢发生在该局政策法规处,被殴打的便是法规处处长张玉光,整个省工商局无人不知。法规处位于甘肃省工商局的六楼,张玉光处长面对记者的来访言语谨慎,但不掩失望,“这件事确实发生在这里,文件至今没有返还,我也没有得到一个说法。”张玉光处长不愿对此事性质作出判断,要求记者去找负责宣传的董明坤主任,“公文被抢,人被打,张处长当然很愤怒,但他的谨慎也情有可原。”董主任说。

抢夺公文事件发生在9月21日上午,据知情人士透露,上午9点,在兰州经商的温州商人朱国尧、陈玉东夫妇等10多人来到甘肃省工商局六楼。陈玉东与另一名女子先行进入法规处要求查看文件号为“甘工商复决字【2012】第002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原件。接待她们的正是张玉光,因为陈玉东等人拿不出有效身份证明,张玉光出于谨慎,拒绝对方复印、拍照。“朱国尧猛地推门进入,张处长迅速将文件收进抽屉,随后朱国尧佯装退出。”

知情人士透露,退回走廊的朱国尧此后来到电梯厅,与守候在那里的同伴反复商议,10点57分左右,陈玉东再次说服张玉光拿出这份行政复议书,就在张玉光重新拿出文件的一瞬,朱国尧再次推门而入,一把从张玉光手中抢走了这份文件。

六楼电梯口的摄像头记录下了朱国尧等人事先策划以及抢走公文后的一幕,朱国尧抢走公文跑至电梯口,又将公文交给守候在这里的同伴,后者从消防电梯逃逸。

公文被抢后,张玉光叫喊着追了上来。10点58分,他出现在摄像头记录视频里,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神情焦急,而其他办公室的公务员也闻讯赶来增援。随后令人瞠目的一幕发生,张玉光被人按倒在地,知情人士透露,对方冲着他的脸打了一拳,并狠狠踢了一脚,随后对着张玉光破口大骂。挨打后的张玉光仍旧与同事们顺着消防通道紧追不舍,最终将主谋朱国尧抓获。

董明坤主任表示,省工商局自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从局领导到普通员工,无不感到愤怒。“抢夺公文,这是明目张胆的犯罪!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现在的一些老板,有了钱就觉得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你从他们的这些举动可以看到他们的胆子有多大!”

对于网络流传的那段视频,董明坤坦言肯定来自省工商局内幕,至于是怎么流传出去的,他表示不清楚。董明坤解释,因为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突发情况,来不及反应,以至于朱国尧的同伙抢走公文后顺着消防通道从六楼一直跑到一楼大厅,并顺利逃离了工商局。

知情人士透露,被抓后的朱国尧态度蛮横,张玉光与他交涉了两个小时,要求其在下午3点前将公文送回,可以视为一时冲动不予追究责任。“张处长对朱国尧说,我被你打了也就罢了,但公文必须还给我,否则我没看住公文便是失职,对不起工商局。”朱国尧满口答应,而后被放走,但他并未兑现承诺,之后,张玉光又给他电话催要公文,仍旧未果。“我们还是很想与企业家为善的,因此表现宽容,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只有报警。”董明坤解释。

甘肃省工商局保卫部于9月21日下午5点左右报警。根据刑法第280条第一款规定,抢夺国家公文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时隔一个月,警方也未对朱国尧采取行动,因而张玉光处长难掩抱怨,不过董明坤对此表示,省工商局领导也是义愤填膺,一定会追究朱国尧的责任。“此事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至于被抢的文件,还不还回来已经不重要了,性质摆在那里!”

公文被抢、处长被打,发生这样的事对甘肃省工商局而言确实有些耻辱,有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损伤的不仅是工商局的尊严,“这张脸,不是我们某个人的”。

事件发生后,甘肃省工商局加强了安全管理,记者采访时恰遇一名档案室工作人员向董明坤讨教防抢良方。

“今后谁要查看档案、文件,先把门锁上,文件交还再放他走!”董明坤神情严肃,“张处长的教训要吸取。”

朱国尧组织策划抢夺国家机关公文,按董明坤的了解背后有着复杂的企业内部股权纠纷背景。

有省工商局员工抱怨,“其实是兰州市工商局惹的麻烦。”

但董明坤认为这些都不能成为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的理由。

行政不作为之争

在兰州商界引起轰动的这起抢夺公文事件实际源自“当地温商的内部矛盾”,是来自温州永嘉的朱国尧与来自温州乐清的林贤通这两个地产商之间的较量。

据了解,身为甘肃温州商会执行会长的林贤通1991年来兰州从事服装批发生意,后成立了甘肃瑞鑫房地产公司,发展至今已在兰州投资建设了60多亿元规模的地产项目。而48岁的朱国尧最早在新疆贩卖棉花,赚得第一桶金1000多万元,2002年,他用这1000多万元并集资500万元收购了原上海金达棉纺厂,后改制为上海国尧纺织有限公司,这之后也踏足房地产业。2005年,朱国尧与小舅子陈良同、叶成岳等人发起成立了甘肃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朱国尧担任法人代表,叶成岳担任总经理。

但按照林贤通的说法,因为资金短缺、股东内讧等问题,创意国际商贸城项目一直无法顺利推进。“关键问题是朱国尧一直走的是一条靠社会集资发展的道路,他在山东淄博有两个房地产项目,其中一个投资近3个亿,全部靠永嘉老乡高利贷社会集资。”林贤通介绍,朱国尧十年间一直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在其多个项目中周旋,但均未产生效益。这样的情况下,2011年10月,迫于资金压力,朱国尧与陈良同通过叶成岳找到了林贤通,提出将两人所持永瑞房地产的43%股份转让给林贤通。

因为林贤通不是永瑞公司的股东,而股权转让按照规定又必须在股东之间进行,叶成岳便作为林贤通的代表收购股权。2011年10月12日,朱国尧与叶成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朱国尧将其拥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叶成岳。3日后,永瑞房地产开发公司召开股东大会,5位股东一致通过同意朱国尧、陈良同将手中所有的股份转让给叶成岳并变更法人代表为叶成岳,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当年10月21日,朱国尧、陈良同、叶成岳等人将变更材料报送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办理股权、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备案。“然而,我后来才陆续发现,朱国尧在与我交易之前,就已经多次利用自己持有的股权向社会融资,一女多嫁,涉及好几个亿。”林贤通透露,“他甚至骗了兰州某黑社会头目。那些被朱国尧骗了的人都逼他反悔与我们的交易,如此,朱国尧的老婆便以跳楼威胁,不许市工商局变更。”

纠纷由此产生并闹上法庭。朱国尧对法庭陈述自己是出于融资需要被叶成岳骗了,实际是一个担保合同,而非股权转让合同。记者注意到,2012年4月24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8月2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时,又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这份判决,发回重审。

这起纠纷至今仍未有结论,股权变更因此搁置。不过,林贤通一方却坚持认为股权纠纷无关法人代表的变更,因为完全是两个法律范畴的问题。为此,永瑞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和6月13日两次向兰州市工商局申请办理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叶成岳的手续。但兰州市工商局却迟迟不予登记变更。为此,永瑞向甘肃省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2012年9月18日,甘肃省工商局作出了行政复议,撤销此前兰州市工商局对永瑞公司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在7日内对法人代表变更登记申请依法作出行政决定。这就是后来被朱国尧抢走的“甘工商复决字【2012】第002号”公文。

细看这个行政复议书,其实并没有对是否应该同意变更表明立场,省工商局只是要求市工商局“行政要依法作为”。

孰料,省工商局却惹怒了朱国尧,在抢走公文、殴打公职人员后,朱国尧将省工商局告上了法庭。

“难道上级部门要求下级部门依法行政作为也有错?”省工商局某部门负责人不解。

维稳 法治?

让甘肃省工商局更为诧异的是,居然有4名律师参与了这起抢夺公文事件,且抢走公文后第三天,也就是9月24日,朱国尧还组织了几十号人围攻省工商局,要求撤销这份行政复议书,据知情人士透露,朱国尧还向工商部门投递了一封威胁信,表示如果不按他的意思办理,将组织千余人闹事。兰州市酒泉派出所证实曾接到省工商局的报案,但更多详情要向城关区公安分局了解。

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宣教科冯姓负责人现场办公,向办案人员了解了该案的情况,表示,情况复杂,朱国尧还曾酝酿组织人游行示威,被公安部门及时制止。出于维稳需要,“抢夺公文”事件暂时搁置,以免激起更大的事端,“在没有调查清楚前,不能定性,可能是抢,可能是抽,也可能是拿”。按照酒泉派出所的理解,被抢的不算公文,是“资料”,冯姓负责人认为,“就算不是公文,他(朱国尧)这么干也是不对的。”但记者注意到,省工商局接受采访的人员以及兰州当地多名律师均坚持认为被抢的文件就是公文。

记者拨通朱国尧的电话,对方坚称自己是被骗了,而之所以对省工商局采取极端措施,是因为感觉到不公。据知情人士透露,因为这起温商内部的纠纷愈演愈烈甚至影响到了双方在当地的投资,朱国尧实际控制了创意国际商贸城的工地,据说曾将林贤通一方的人打出工地。纠纷双方还互相指责对方非法集资、诈骗涉及数亿元之巨并报案,叶成岳更是举报朱国尧曾雇凶杀人。为了解决矛盾,兰州市政法委、维稳办等多个部门曾多次组织协调。

在采访中兰州市多个部门均对记者表示希望理解他们维稳的压力,不过,维稳的手段目前看来无助于这起事件的平息。

林贤通对当地政府这种维稳压倒一切的思路大为不满。“朱国尧因此有恃无恐,并继续利用法人代表身份招摇撞骗,一旦跑路后果不堪设想。”为此代理律师向兰州市工商局递送了律师函,要求工商局鉴于朱国尧身负巨债等情况,应采取完全限制性警示制度,限制其担任法人代表,否则给公司以及各股东造成的涉及6个多亿的损失将由该局负责。

而省工商局某官员则质疑:“抢夺公文的行为总得有个说法吧,否则政府的尊严、法律的威信何在?”

“提供一个公正的平台,以法治的方式解决企业纠纷难道就这么难?”林贤通反问。“我是不是也可以利用政府部门的维稳压力在这场较量中获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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