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使用地沟油犯什么罪 涉嫌地沟油犯罪如何量刑
- 2、为什么卖假药卖地沟油泰国那边会判死刑?中国不判死刑?
- 3、成都某火锅店大量使用地沟油负责人被判刑
- 4、生产地沟油可以枪毙吗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使用地沟油犯什么罪 涉嫌地沟油犯罪如何量刑 (一)
贡献者回答一、“地沟油”犯罪的理解和认定
1、“地沟油”的界定
“地沟油”泛指对生活中各类劣质油的统称。具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用餐厨垃圾(厨余物)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食用油”,即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或者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用废弃油脂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食用油”,即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三是用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食用油”,如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地沟油”是质量极差、极不卫生,过氧化值、酸价、水分严重超标的非食用油。如餐厨垃圾处理形成的油,其主要危害物黄曲霉素的毒性是砒霜的100倍。一旦食用“地沟油”,它会破坏人的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的严重后果。所以“地沟油”是一种有毒、有害、严禁用于食用油领域的非食品原料,对于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或者将“地沟油”生产、加工成“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如果触犯刑法规定的,应以犯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地沟油”犯罪的界定
“地沟油”犯罪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犯罪分类,而是理论上或者观念上对与“地沟油”相关的一类犯罪的统称。所谓“地沟油”犯罪,目前较为权威的概括见于201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即“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
3、“地沟油”犯罪的罪名选择
根据“地沟油”犯罪触犯刑法的具体情况,应以不同罪名定罪量刑。第一,由于“地沟油”是一种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即在生产食用油中掺入“地沟油”这一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应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即销售明知掺有“地沟油”这一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用油的,应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并予以销售的,则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或者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犯罪行为,而为其掏捞、加工、贩运“地沟油”,或者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技术、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仓储、保管等便利条件的,应以共犯论处。
第三,对于虽无法查明“食用油”是否系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但行为人明知该“食用油”来源可疑而予以销售的,应分别情形处理:经鉴定,检出有毒、有害成分的,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者假冒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食用油安全监管和查处“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实践中,要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严格区分犯罪界限。对于“明知”的认定,应当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知能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同案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产品质量,进货渠道及进货价格、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等主、客观因素予以综合判断。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已经销售出去没有实物,但是有证据证明系已被查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事实的上线提供的,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有关规定,掏捞、加工、贩运“地沟油”,没有证据证明用于生产“食用油”的,交由行政部门处理。
4、“地沟油”犯罪的定罪量刑考量
根据《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对“地沟油”犯罪的定罪量刑,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适用,充分考虑犯罪数额、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及其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对于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对在同一条生产销售链上的犯罪分子,要在法定刑幅度内体现严惩源头犯罪、严惩直接获利罪犯的精神,确保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非法受益者与下属受雇员工量刑的整体平衡。对于明知是“地沟油”而非法销售的公司、企业,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情节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要严格把握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依法必须适用缓刑的,一般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
为什么卖假药卖地沟油泰国那边会判死刑?中国不判死刑? (二)
贡献者回答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地沟油(食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成都某火锅店大量使用地沟油负责人被判刑 (三)
贡献者回答成都某火锅店大量使用地沟油的负责人被判刑,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三名被告被判刑:付某、朱某、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除了有期徒刑外,三名被告还被判处罚金,具体金额未详细披露,但根据《刑法》规定,此罪名的处罚中必然包含罚金部分。
关于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行为人的量刑标准:
基础量刑:根据《刑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量刑:若生产或者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严重情节:若生产或者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犯罪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案中,由于该火锅店长期大量使用地沟油,且生产、销售添加地沟油的火锅锅底金额达1376028元,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因此三名被告被判处的刑罚在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
生产地沟油可以枪毙吗 (四)
贡献者回答可以。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对生产、销售“地沟油”的7种情况明确了定罪量刑标准,根据通知,涉及“地沟油”犯罪的,最高可判死刑。涉“地沟油”犯罪判缓刑的,须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期内生产、销售食品等。
七种“地沟油”犯罪量刑标准
1.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最高可判死刑。
2.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责,最高可判死刑。认定是否“明知”,应当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知能力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3.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已经销售出去没有实物,但是有证据证明系已被查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事实的上线提供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死刑。
4.虽无法查明“食用油”是否系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知该“食用油”来源可疑而予以销售的,应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如果经鉴定,检出有毒、有害成分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的规定追究刑责;如果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依照刑法第143条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责,最高可判无期;如果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者假冒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40条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无期。
5.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犯罪行为,而为其掏捞、加工、贩运“地沟油”,或者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技术、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仓储、保管等便利条件的,按共犯论处。
6.违反有关规定,掏捞、加工、贩运“地沟油”,没有证据证明用于生产“食用油”的,交由行政部门处理。
7.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食用油安全监管和查处“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相信关于地沟油死刑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法构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