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法律的严肃界限时,我们不得不提及盗窃罪的相关标准。在江苏省,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当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2000元及以上时,公安机关便会立案侦查。而关于江苏省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则主要依据盗窃数额的大小以及相关情节的恶劣程度进行划分。数额较大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处罚;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可能遭受更严厉的刑罚。
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2023 (一)

优质回答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2023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具体来说,对于数额较大的盗窃案件,即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种情况下的盗窃罪通常涉及较小规模的盗窃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相对较低。
对于数额巨大的盗窃案件,即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种类型的盗窃案件通常涉及较大规模的盗窃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高。在量刑时,法院还会考虑其他严重情节,如犯罪手段、犯罪动机等,以确定最终的刑罚。
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案件,即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种类型的盗窃案件通常涉及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极高。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影响等,来确定最终的刑罚。
以一起实际案例为例,2023年3月,陈某三次将他人停放在超市、宾馆附近的电动车采取顺手牵羊的方式窃走,经鉴定,盗窃的电动车价值共计人民币2000余元。随后,陈某又悄悄潜入工地活动板房窃得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800余元。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陈某的犯罪情节和数额,检察机关建议判处陈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法院了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这个案例就体现了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
总之,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根据盗窃数额的大小来确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其他犯罪情节和因素。在实际应用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量刑,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严肃性。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因小失大,切勿触犯法律。
江苏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二)
优质回答盗窃罪是很常见的一种刑事犯罪,构成盗窃罪一般要依据盗窃的情节、盗窃的金额等情况进行认定,而盗窃罪认定的金额不同地区是不样的,各地可自行制订,那么江苏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江苏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2017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规定:
盗窃罪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数额未达较大起点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增加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2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1000元,不满200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二件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2)盗窃数额达5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2.5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在2.5万元,未达5万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一件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超过三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国家三级文物二件的,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盗窃数额达40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3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盗窃数额达20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在20万元,未达40万元的,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三件或者二级文物一件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超过三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国有馆藏二级文物超过一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的文物中包含一般文物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以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或者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但盗窃未遂的,应根据相应的犯罪数额和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综合考虑犯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后决定宣告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同时具有两种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并具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等情形的;
(2)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3)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4)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7)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8)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9)为违法犯罪活动而盗窃或将盗窃的财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10)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基准刑:
(1)因生活、治病而盗窃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将部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按比例减少刑期。
(3)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家属、近亲属的谅解程度,减少基准刑的20%-50%。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5.盗窃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法定刑幅度的,先决定未遂部分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进行比较,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增加基准刑的50%以下。
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三)
优质回答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和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此外,《解释》第一条还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规定,是指: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情节。
3、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本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二级文物。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规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盗窃罪本罪和非罪的界定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现在国家对盗窃罪的惩罚是非常严格的,针对不同的犯罪情形而处以不同刑期和金额的处罚。相关法律条例对盗窃罪的本罪和非罪也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对盗窃公司财物的”较大数额“也做出了详细的分类,这样能方便执法人员对相关案件做出合理的判罚。就是誉祥小编整理的内容。誉祥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江苏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法构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