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是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根据这一条例,房产税的缴纳责任主要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承担。若房产的产权属于全民所有,则由负责经营管理的单位来缴纳房产税。在产权出典的情况下,承典人将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此外,如果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存在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情况,房产的代管人或使用人将承担缴纳房产税的责任。这些规定明确了房产税纳税人的范围,确保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一)

最佳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的缴纳责任主要由产权的所有者承担。如果房产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那么相应的管理单位就需要负责缴纳房产税。在产权被典当的情况下,承典人则需承担这项义务。对于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归属尚未明确,或者存在租典纠纷的房产,应由房产的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上述产权所有人、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以及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我们通常简称为纳税人。因此,房产税的缴纳责任根据产权关系和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人来履行,确保税款的及时和准确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二)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的计算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税款的计算基于房产的原值,但允许减除10%至30%的余值,具体减除比例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对于没有房产原值可供参考的房产,税务机关会根据房产所在地的同类房产进行评估,以此作为计税的基准。这意味着,如果纳税人无法提供房产原值的准确数据,税务机关会根据市场价值和类似房产的定价来确定应缴的房产税。
如果房产被出租,房产税的计算则基于租金收入。换句话说,出租房产的业主需根据收到的租金收入作为计缴房产税的依据。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房产税能公平地覆盖所有房产的所有权形式,无论是自用还是投资性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什么 (三)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年国务院发布,2024年修订。
此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全民所有产权由管理单位缴税,出典房产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税。此为纳税义务人(纳税人)。
房产税计算基于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剩余部分计算缴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减除幅度。出租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税率分为两种:按房产余值计算,税率为1.2%;按租金收入计算,税率为12%。特定房产可免税,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自用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个人非营业用房产,以及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纳税困难者,可申请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按年征收,分阶段缴纳,期限由省级政府规定。征收管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此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级政府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3 (四)
最佳答案2023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下:
一、房地产税征收范围
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
二、房地产税纳税人
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对涉外企业和个人暂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中的地产税,改为征收土地使用费。
三、房地产税税率
1952年12月31日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通告》中,将城市房地产原附加并入正税征收,税率调整为: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1.2%。房地产税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18%。
四、房地产税计税依据
为标准房地价和标准房地租价。对座落在广东省内批准开征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自有房产,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依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房产原值是指按税法规定,在企业帐册的"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值;没有房产原值或原值不实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
五、房地产税减免税规定
下列房地产减征、免征房产税:
(1)新建房屋自落成之月份起,免纳3年房地产税。
(2)翻修房屋超过新建费用二分之一的,自竣工月份起,免纳2年房地产税。
(3)广东省规定:
①华侨、侨眷使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住宅,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免征房产税五年。
②外商投资企业新购买或新建落成的房产,自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征房产税三年。
③华侨投资企业新购买或新建落成的房产,自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征房产税五年。
④经税务机关批准,下列房地产可免征房产税:
a.从事农、林、牧业等利润较低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
b.投资于能源、港口码头、机场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
c.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
六、房地产税税款征收
城市房地产税由房产座落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管辖。
厦门市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除从租计征另有规定外,一律改为每年征收一次,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6至9月。
纳税义务人应在房地产评价公告后一个月内将房地座落、房屋建筑情况及间数、面积等,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如产权人住址变更,产权转移或竣工后十日内申报。免税的房地产,也要办理申报。
《房产税征收与纳税申报指南》是为了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房产税相关法规而编写的一本指南。本指南详细介绍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税率、计算方法以及纳税申报的程序和要求。通过阅读本指南,纳税人可以了解到如何确定房产税的应纳税额,并掌握正确的纳税申报流程。同时,指南还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纳税人解决在房产税征收和申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惑和困惑。无论是个人房产所有者还是房产投资者,都可以从本指南中获得实用的信息,确保自己合法合规地履行房产税纳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五)
最佳答案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概述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对房产税的具体操作规定,为税务部门对房产税的征收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这一细则详细说明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征收管理等内容。
二、详细内容
1. 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包括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
2. 税率:房产税的税率根据房屋的性质和地区差异有所不同,一般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具体税率由省级政府确定。
3.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缴纳房产税,通常为房屋交付使用或取得产权证书的次月。
4. 征收管理:税务部门负责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辅导、监督检查,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
三、重点说明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核心在于明确房产税的实施细节,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通过对不同类型的房屋和地区设定不同的税率,体现了税收的差异性原则。同时,细则中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明确,保障了税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税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确保了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四、总结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关于房产税征收管理的具体规定,涵盖了征税对象、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征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这一细则的出台,为税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导,确保了房产税的公平、合理征收。同时,也有助于引导社会公众合理使用房屋资源,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法构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