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一)
贡献者回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章关于调解的主要内容如下:
调解申请记录: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申请,村民委员会和乡人民政府都会记录下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纠纷内容、理由和时间,确保调解程序的公正性。
调解过程: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观点,并讲解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以疏导的方式帮助双方达成共识。
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与生效:达成一致后,调解协议书需要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名确认,并加盖调解员和调解组织的印章,这标志着协议的正式生效。
仲裁庭的调解与裁决:仲裁庭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同样会采用调解方式。调解达成一致的,将制作调解书;未达成一致的,则会进行裁决。调解书详细记录仲裁请求和双方协议的结果,由仲裁员签字并盖章后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在签收前如果有人反悔,仲裁庭会迅速作出裁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二)
贡献者回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程序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详细规定。该章节首先阐述了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与组成。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在县、不设区的市或设区的市设立,由当地政府指导,其日常工作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仲裁委员会由政府代表、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及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农民和专业人员比例不得低于半数。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聘任和解聘仲裁员,受理仲裁申请,以及监督仲裁活动。仲裁员的聘任条件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验、法律或调解工作经历以及在当地有威信并熟悉相关法律和政策。仲裁员需接受法律和政策培训,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程序中,纠纷申请仲裁需在两年内提出,申请人需与纠纷有直接利益关系,并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请求。申请书应详细列出相关信息并提供证据。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仲裁过程公开但可能涉及隐私。双方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庭应尽快作出决定。仲裁庭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给予陈述、质证和辩论机会,裁决书将写明争议结果和起诉权利。
裁决后,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起诉,逾期则裁决生效。对于未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执行。整个仲裁程序应在六十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十日。 扩展资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一部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矛盾纠纷而专门设立的法律。它共分4章53条,分别为总则、调解、仲裁和附则。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法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有什么规定 (三)
贡献者回答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下,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和原则规定如下。首先,对于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其归属集体组织,而放弃统一安置的情况,补偿费则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若土地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则为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中,分配对象为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全体股东。对于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征收集体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分配对象为集体组织。对于征收集体的机动地,分配对象为集体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在分配原则方面,根据被征地农民意愿,放弃统一安置的,集体组织需将安置补助费相对应的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分配对象。当分配对象为集体组织全体成员或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全体股东时,可将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分配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留存的土地补偿费,应纳入公积公益金,严格管理,确保不低于90%的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各级政府应引导和鼓励集体组织与被征地农民按照规定,将土地补偿费用于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征地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补偿款计算和发放的公正性。对于存在以权谋私、侵吞和霸占补偿款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在分配问题上出现纠纷难以调解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依法解决问题。这一法律框架旨在保护农民权益,确保土地补偿费公平合理地分配给相关利益方。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法构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