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问题线索时,首要任务是采取初步核实方式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这通常包括仔细审阅线索材料,对比历史数据与现有证据,以识别潜在的矛盾或不一致之处。随后,通过与相关人员进行非正式沟通,了解背景信息,可以进一步澄清疑惑。在此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至关重要,避免先入为主的偏见影响判断。初步核实不仅为后续深入调查奠定基础,也是高效处理问题的关键第一步。

如何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 (一)

如何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

优质回答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十八条需要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成立核查组。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提出处理建议。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分类处理意见报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

本条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初步核实的定位。初步核实是指监察机关对受理和发现的反映监察对象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了解、核实的活动。初步核实是监察机关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初步核实过程中所查明的有无违法犯罪事实情况,以及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是是否立案调查的重要依据,为案件调查工作奠定一定的基础。

二是初步核实的程序。根据本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履行审批程序,一般应当报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承办部门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初步核实方案一般包括初步核实的依据,核查组人员组成,需要核实的问题,初步核实的方法、步骤、时间、范围和程序等,以及应当注意的事项。

核查组的人数可根据所反映主要问题的范围和性质来确定,最少不少于2人,对案情复杂、性质严重、工作量大的,可以适当增配人员。初步核实方案应当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监察机关分管负责人审批。

三是初步核实的任务和方法。初步核实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了解核实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以及是否需要给予所涉及的监察对象政务处分。在初步核实工作中,核查组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问题收集证据、查清事实,也要注意保密,尽量缩小影响。

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比如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等。如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监察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

四是初步核实结果处理。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步核实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步核实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方式提出分类处理建议。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分类处理建议报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十九条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

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四十条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

第四十一条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第四十二条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请示报告。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依照()等法律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 (二)

优质回答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符合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特征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完善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特点相适应的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风险情况,采取核实交易情况、重新核验身份、延迟支付结算、限制或者中止有关业务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照第一款规定开展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时,可以收集异常客户互联网协议地址、网卡地址、支付受理终端信息等必要的交易信息、设备位置信息。上述信息未经客户授权,不得用于反电信网络诈骗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整、准确传输直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户名称、收付款客户名称及账号等交易信息,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第二十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采取上述措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

第二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下列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依法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提供服务: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提供网络代理等网络地址转换服务;

(三)提供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器托管、空间租用、云服务、内容分发服务;

(四)提供信息、软件发布服务,或者提供即时通讯、网络交易、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发布、广告推广服务。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账号应当重新核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限制功能、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对涉案电话卡、涉诈异常电话卡所关联注册的有关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根据风险情况,采取限期改正、限制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第二十三条 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

为应用程序提供封装、分发服务的,应当登记并核验应用程序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应用程序的功能、用途。

公安、电信、网信等部门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分发平台以外途径下载传播的涉诈应用程序重点监测、及时处置。

第二十四条 提供域名解析、域名跳转、网址链接转换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验域名注册、解析信息和互联网协议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域名跳转,记录并留存所提供相应服务的日志信息,支持实现对解析、跳转、转换记录的溯源。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对利用下列业务从事涉诈支持、帮助活动进行监测识别和处置: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线路出租、域名解析等网络资源服务;

(二)提供信息发布或者搜索、广告推广、引流推广等网络推广服务;

(三)提供应用程序、网站等网络技术、产品的制作、维护服务;

(四)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调取证据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涉诈信息、活动进行监测时,发现涉诈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涉诈风险类型、程度情况移送公安、金融、电信、网信等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反馈机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移送单位。

第五章 综合措施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加强专门队伍和专业技术建设,各警种、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密切配合,依法有效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公安机关接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报案或者发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

第二十八条 金融、电信、网信部门依照职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落实本法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活动应当依法规范开展。

第二十九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机制。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对可能被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的物流信息、交易信息、贷款信息、医疗信息、婚介信息等实施重点保护。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同时查证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来源,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第三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和用户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在有关业务活动中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出提示,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作出提醒,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本人有关卡、账户、账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作出警示。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面向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提供有效信息的举报人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对经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对上述认定和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渠道、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支持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研究开发有关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涉诈异常信息、活动。

国务院公安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国家网信部门等应当统筹负责本行业领域反制技术措施建设,推进涉电信网络诈骗样本信息数据共享,加强涉诈用户信息交叉核验,建立有关涉诈异常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

依据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前款规定,对涉诈异常情形采取限制、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的,应当告知处置原因、救济渠道及需要提交的资料等事项,被处置对象可以向作出决定或者采取措施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诉。作出决定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申诉渠道,及时受理申诉并核查,核查通过的,应当即时解除有关措施。(未完待续)

如何防范“执行不能”的风险 (三)

优质回答要防范“执行不能”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做好交易对象背景审查:

在交易前,应对交易对象进行深入的背景调查,了解其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选择信用度高、履约能力较强的人作为交易对象,以降低交易风险。争取对方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来担保自身的债权,增加债权实现的安全性。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在诉讼前、诉讼中或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通过提前控制涉案财产,可以有效降低执行不能的风险。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恢复执行。

关注终本案件财产查控: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执行法院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定期查询及现场调查等方式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人可以关注法院的财产查控进展,如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系统会反馈提醒执行法院,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法院会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

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总结 (四)

优质回答关于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总结(精选5篇)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相信你有很多感想吧,这时候,最关键的工作总结怎么能落下!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总结(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总结 篇1 XX年1-10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案值巨大,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电话欠费、购物、中奖、冒充熟人、退税等名目的30余种。为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的犯罪,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案势头,确保首都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专项行动。并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对电信诈骗开展多警种、全方位的打击工作,整合各级刑侦专业力量,联系中国移动、网通、电信公司、通信管理局、及银行系统等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市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效果。

“阻截”行动成果显著

在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从11月6日开始,我们动员一切力量在全市范围开展防控电信诈骗“阻截”专项行动,最大可能的截断汇款转账的金融交易渠道,使电信骗子的骗术落空。

此次“阻截”行动,主要是针对高发案地区内的银行金融网点的柜台和ATM机,组织民警看管,一旦发现有可能上当受骗的群众进行金融交易时,及时进行询问甄别,确定是涉及电信诈骗交易的,予以劝阻,避免事主的财产损失。同时,现场民警还会把收集到的诈骗信息及银行帐号等,报告刑侦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

截止到11月10日,5天时间银行驻守民警有效阻止了14起涉及电信诈骗的金融交易,避免事主经济损失共计80余万元,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对涉嫌诈骗的银行帐号进行处理。

案例一:20XX年11月6日12时许,一事主在建设银行中轴路支行,称近期不断有人自称民警,称事主因固话欠费3168元,要求其将钱邮寄至武汉某地或转账至民生银行一账号内,否则将冻结其个人账号。事主欲向对方汇款时,被安贞里派出所驻点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

110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

针对我市电信诈骗的犯罪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从今天起110报警服务台专门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由反诈骗专家金大志等经验丰富的民警轮流值守,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

据民警介绍,今年以来电信诈骗警情在全市总警情中所占比例持续攀升,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手段以冒充公职人员、电话欠费、冒充熟人、退税等最为常见。犯罪分子利用群众相信公职人员,害怕财产受损,贪图便宜等心理,大肆进行诈骗活动,数额从数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据民警介绍,此次设立的110反诈骗专家咨询席的功能一是认真受理群众报警,详细记录案情要素,为警情研判和侦查破案提供准确信息;二是密切关注电信诈骗发案走势,及时把握犯罪规律和动向,适时发布警情通报,精确指导一线打防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宣传平台作用,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防范赏识,切实提高报案群众及其亲属对电信诈骗的犯罪的防范意识。此外,110报警服务台将定期把收集到的最新诈骗案例,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揭露犯罪手段,达到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此类犯罪的目的。

据统计,10日当天,110报警服务台已接到此类报警电400余个,其中劝阻警情60余个,涉案金额数十万元,举报线索300余个。

防范工作刻不容缓

案例二:20XX年11月6日10时许,一事主在家中接到电话,该人自称是电话局工作人员,告知事主在昆明市装有一部电话并欠费3600元,后把电话转到某局里,一自称姓陈的民警称事主扰乱金融秩序,告知其家中存款将被冻结,需要将存款转到某账号上,当日11时许,事主到工商银行马连道支行柜台将存款5万元汇到该账号。

鉴于每天仍有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警方再次向您发出电信诈骗预警信号和防范提示:

各种诈骗的犯罪中骗子的目的是骗钱。上述诈骗者几乎都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无论骗子如何花言巧语、危言恐吓,他们真正的目的是让事主将自己的银行卡或存折内的钱转到骗子的手里。

1、催缴电话费是电信、通讯部门对于真正的电话欠费客户,通常是在每月缴费日起之前,使用正常客服电话通过电脑语音进行提醒按时缴费的一种商业服务手段。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开展此类所谓的“电话欠费”案件侦查工作的,请谨防上当。

2、对冒充各类工作人员打电话诈骗的,一定要注意来电显示上的电话类型,对于一些不熟悉,不像是正常座机手机号码的电话,尤其是电话前带有多个“0”的号码不要理睬。如接到类似欠费电话时,可拨打提供服务的电信部门的统一客服电话进行核对。如对方称是民警,可以通过拨打110进行报案和咨询。

3、陌生人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为您提供安全账户为您的存款进行保护的,都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能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进行转账操作。

4、要提醒在家里的中老年同志,要保守好家庭以及个人的各类信息,如银行账号、银行密码、家庭住址等。中老年同志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防止受骗。

最后,再次提醒您:凡是接到陌生人来电要求转账汇款的.电话,不听、不信、不汇款、不转账,请挂机后立即拨打110。

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总结 篇2 六安分公司在全市开展打击信息诈骗专项活动中,认真落实省公司、通信管局和市政法委等部门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专项治理活动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市打击防范电信诈骗活动综合治理等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公司党委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基础,本着行业部门技术业务特征为着力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作为,迅速有力,采取有效的打击办法与技术措施,全面落实了打击治理活动,竭力推动了活动有效开展,效果显著,成绩裴然。

一、党委重视、成立组织。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总经理贝学斌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综合治理领导组;为有效开展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综合治理有效性和组织保障,及时转发并制定了具体的打击信息诈骗行动方案与措施,严格按照市委和政发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行动方案要求,规定内容不走样,在自主安排的内容中,我们措施紧密结合通信信息支撑和技术优势,做出了既有行业特征进行治理,又通过对典型信息诈骗的犯罪作案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各技术业务部门主动出击,紧密跟踪,密切注意往来通信业务进出入端口,业务异常变动,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汇总汇报,做到有组织、有秩序、有预案,活动开展有力、有序、有效。

二、技术优势,追根求源。

公司打击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业务部门,根据本部门技术特征,各司其职,突出特色,一旦发现犯罪嫌疑及时报告打击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整理信息,找出诈骗的犯罪信息依据,对有犯罪嫌疑,证据确凿,及时报告,及早防范,保障信息安全。

三、积极配合、整体动作。

各部门通力协作,互通有无、制定防范技术方案,整合资源,落实责任,网运部整合后端技术支撑部门的优势力量,探求从技术手段,刨析可疑信息、大批量信息,从中研究其异常来源和批量分析,并通过网络优势,判断信息策源地,判断信息始作俑者的出入地网址等;号码百事运营和客户服务中心,利用信息平台和人工信息呼叫等多种方式,寻找信息发布资源,分析是否存在诈骗嫌疑,总之,从组织、制度、责任把专项行动,变成为日常监管,始终把综合治理作为电信企业的一项重要社会义务与责任。

四、整合信息、发挥专长。

充分利用自由渠道、门户网站、公益短信等传播形式,多形式、多管道、多侧面的进行防范电信诈骗活动宣传,我制作了宣传防范信息诈骗宣传手册2500册,分发17个农村电信支局,在营业场所向用户宣传防范信息诈骗,提高防范技能和意识,在公司主要显著位置张贴大幅标语,利用网络向社会发布防诈骗典型案例,教育公众,提醒公众,时刻警惕不法分子的非正常信息,利用信息平台向用户发布防信息诈骗信息上万条,做流动电子宣传广告牌多处,时间周期半个月之多,集中行业优势,把握自身特色,主动出击协助综联兄弟单位,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分析通报工作,协助兄弟单位做好信息诈骗宣传教育工作,为打好防信息诈骗活动,公司做出应尽的社会义务与责任。

五、强化宣教、立足长远。

不仅在当前活动,积极行动,而且在实践中,摸索打击信息诈骗手段的长效机制,通过把活动,变成日常监管、通过短期宣传教育,到成为日常常识教育,普及大众对其危害性的认识,从根本上提高公众的防诈骗意识与技能,才能保障打击防范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及时、长久。

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总结 篇3 随着时代发展,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近期社会上诈骗案件频发,松阳恒通村镇银行新兴支行高度重视,及时更新大堂宣传资料、梳理业务流程,组织前往各个村落进行宣传,努力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守好客户的“钱袋子”。

8月初,该行对营业场大厅宣传资料进行一次更新整理,将电信诈骗的宣传资料统一张贴在大厅的出入口以及办理业务的窗口等显眼位置,图文并茂的向客户进行宣传展示,做到进门能见到,出门能看到。

该行积极梳理业务流程,将开户阶段风险降到最低。截止目前,该行柜面活期开户前需要进行5步的确认步骤。第一步:客户详细阅读《活期账户涉电信网络犯罪责任及防范提示书》并确认签名;第二步:人脸识别;第三步:“云互联”系统查询;第四步:手机号码身份验证;第五步:详细询问开户用途、职业等信息并填写申请书,经上述五步而无明显异常的,才会进入开户操作。该行承诺在无明显异常的情况下,不采取简单“一刀切”的方法来拒绝开户,但会慎重开通非柜面交易。

除严把开户关外,该行还积极主动的降低了新开户客户非柜面交易额度。额度由过去的默认最高限额改为了符合客户身份需求的小额度,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如确有需要高额度的,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资料,审核后及时进行提额,保障客户资金使用。严把柜面转账关。目前,该行在填写转账单据的间隙,将转账风险提示书供给给客户观看,该提示书上列举了一些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法并阶段性将松阳本地发生的电信诈骗事件罗列上去,客户确认未发生后再进行转账。

松阳恒通村镇银行新兴支行将继续持之以恒,一手抓存款保险,保护客户存入资金的安全;一手抓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保护客户支出资金的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守住客户“钱袋子”。

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总结 篇4 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实施罪案件数呈上升趋势,使用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居民防骗、识骗能力,xx桥镇政府联合xx桥派出所展开了一系列反诈活动。

一、精心组织,全面营造宣传范围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立xx桥镇反诈联盟,吸纳辖区通讯运营商、银行、寄递业、宾馆以及部分沿街店面共同开展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反诈是场‘硬仗’,只有依靠群众,加强反诈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力度,才能筑起‘反诈战壕’,扩大反诈‘战场’,减少群众受骗率。

(二)层层发动,狠抓部署。联合xx桥派出所民警、辅警及乡镇网格员走村入户开展反诈工作,坚持从源头入手,立足辖区实际情况,履行主责主业,采用精准式、覆盖式宣传手法相结合,将电信案件防范宣传作为我镇网格员的工作主要抓手,发案数作为网格员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多措并举,全面提高宣传覆盖面

(一)印制各类反诈宣传单15万余份,每月开展一次反诈联盟系列宣传活动,派出所与移动公司联合每周开展一次派出所宣传日工作,通过有奖问答、安装反诈APP派发小礼品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度。

(二)购置反诈宣传小喇叭50个,分发给每个流动人口协管员和巡防队员,每日对重点发案村社开展小喇叭宣传工作。

(四)对辖区居民、企业人员、学生家长等群体以发放“一封信“的形式开展反诈宣传。印制“致xx区居民的一封信” “致企业老板、财务人员的一封信”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共计5万余份,通过走访、沿街派发等形式进行发放。在中小学校开展“我给家长上堂课”活动,仅在五一假期、十一假期两次便向学生家长发放电信诈骗防范宣传材料2万余份,收回回执2万余份,群众参与后反响热烈。

(五)打造“一街、两站、十村、百企”反诈宣传阵地。在xx桥镇金江南街,设置40余座广告灯箱共80余面广告面;在万泰商圈、临江工业区联勤警务站(在建)设置宣传展位,开展反诈宣传;在各村村委会设置反诈宣传展板,目前已在我镇的叶店、让长、马海地、郑阳、横大路等11个村居社区设置展板;与xx桥商会对接,由商会出资在xx桥各会员企业设置反诈宣传展板200余面。

(六)通过村居广播、数字电视插播广告形式开展宣传。与华数公司对接,由华数在本辖区数字电视1万余用户中设置开机屏保宣传;在辖区村居小广播播放重点时段(中午10:30至11:30,晚间17:00至18:00)插播反诈宣传广告。

(七)针对辖区物流寄递行业流动量大的特点设计制作了刻有“温馨提示” 防范提示标语的印章,要求各寄递网点在将包裹寄出前盖上印章,确保广大收件群众知悉。截至目前,已在辖区40余家网点,共印盖3万余份快递包裹“温馨提示”。

(八)印制反诈宣传小贴士1万余份,张贴在辖区各餐饮饭店的餐桌上;向各外卖餐饮店提供了2万份反诈宣传小卡片,通过外卖订单分发给辖区群众的形式开展宣传。

近年来,老年人群体更是成为犯罪分子的重要侵害目标,通过反诈知识的覆盖宣传,尤其是识别电信网络诈骗方式方法,可以强化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更好地守护老人们的平安幸福。

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总结 篇5 平湖市实验小学于6月3日接到《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平委办发〔20XX〕84号)和《平湖市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工作方案》(平综委办〔20XX〕19号)以及平湖市教育局平教办安[20XX]253号通知精神。在第一时间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德育处、校安办在端午节放假前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通过全方位、全覆盖防范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舆论氛围,有效减少防控工作的死角漏洞,主动防范和阻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意识和能力。

1.积极利用网络工具向师生宣传。5日通过校园网以及教师OA精灵平台向全体教师、班主任宣传网络诈骗的重要性。班主任将通过本周的班会活动,向学生宣讲防范电信诈骗知识。

2.加强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6日下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给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覆盖率要达到100%。并在校讯通上告知每位家长认真阅读。加强对重点人群防骗宣传。对早出晚归不太关注新闻宣传的老人、农村学生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等易受骗人群的防范宣传,提高大家的防骗意识。

3.加强防范工作长效措施。发挥学校这块特殊阵地,把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实行长期性规划和常态化管理,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职责,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切实加强对防范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有重点、有节奏、有力度地推进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确保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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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骗工作总结(精选5篇) (五)

优质回答反诈骗工作总结【篇1】 为切实做好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教育,预防和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防范电信诈骗意识,提高居民的反诈骗能力,七里湖街道鹤问湖社区组织志愿者小队来到辖区现场为居民讲解防电信诈骗的典型案例、防电信诈骗相关知识,让居民深入的体会到防诈骗对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同时发放防范电信诈骗宣传资料,让居民朋友们掌握很多实用的防诈骗小妙招,更好的掌握防诈骗技能。

活动中,社区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将近期发生的网上充值返利诈骗案、网贷诈骗案、刷单等诈骗案展示分析给辖区居民,并向辖区群众说明绝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不向陌生人透漏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一旦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与亲属、朋友等沟通商议或拨打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

通过此次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辖区居民群众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了居民抵制电信诈骗的“免疫力”,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反诈骗工作总结【篇2】

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我支行立即组织全员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工作,我行认真贯彻执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决心,提高客户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对金融系统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中的协调配合,扎实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防范意识

近年来,利用电信发布虚假消息,从事诈骗罪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网络诈骗,是指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诈骗钱财的犯罪形式。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类新型的犯罪方式,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受害人防不胜防。

在分行及闽清县公安局下发相关通知后,我支行及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通过阅读宣传手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对金融系统以及对公民人身和财

产安全的危害,从电信网络诈骗的含义以及手段等方面向支行全体员工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员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危害性。通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通知身边家人及来往客户提高警惕性,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维持金融系统稳定、保护自身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了解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积极参与防范宣传活动

我支行积极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工作,11月10日我支行联合闽清县公安局及县人民银行在闽清县乃棠广场开展户外公益宣传活动向公众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类。目前,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包括:冒充熟人虚构事实、虚构子女出事、虚构子女被绑架、冒充电信局、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以购房、购车退税为名、中奖诈骗、利用银行卡消费、无理由汇款、以提供股票资讯为名、发布虚假中奖信息等形式,同时还为在现场的群众介绍了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泄漏你的银行卡密码等几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和措施,牢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要及时报案。

本次的宣传活动让到场的群众认清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重要危害,并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为维护金融系统安全和保障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抵制电信网络诈骗

我支行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与区县公安局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构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壁垒。

一是在营业区域及自助设备区显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海报。并在LED显示屏上每日滚动播放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内容,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客户和广大群众随时提高警惕。

二是提高员工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

三是要求一线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到提醒义务。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会计、信贷等重点部门做到了多提示、多沟通,积极发放宣传单,尤其是对老年人加强了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在提高客户对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的同时,也树立了我行良好的品牌形象。

反诈骗工作总结【篇3】

xx年xx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案值巨大,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电话欠费、购物、中奖、冒充熟人、退税等名目的30余种。为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的犯罪,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案势头,确保首都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专项行动。并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对电信诈骗开展多警种、全方位的打击工作,整合各级刑侦专业力量,联系中国移动、网通、电信公司、通信管理局、及银行系统等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市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效果。

“阻截”行动成果显著

在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从11月6日开始,我们动员一切力量在全市范围开展防控电信诈骗“阻截”专项行动,最大可能的截断汇款转账的金融交易渠道,使电信骗子的骗术落空。

此次“阻截”行动,主要是针对高发案地区内的银行金融网点的柜台和ATM机,组织民警看管,一旦发现有可能上当受骗的群众进行金融交易时,及时进行询问甄别,确定是涉及电信诈骗交易的,予以劝阻,避免事主的财产损失。同时,现场民警还会把收集到的诈骗信息及银行帐号等,报告刑侦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

截止到11月10日,5天时间银行驻守民警有效阻止了14起涉及电信诈骗的金融交易,避免事主经济损失共计80余万元,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对涉嫌诈骗的银行帐号进行处理。

案例一:20xx年11月6日12时许,一事主在建设银行中轴路支行,称近期不断有人自称民警,称事主因固话欠费3168元,要求其将钱邮寄至武汉某地或转账至民生银行一账号内,否则将冻结其个人账号。事主欲向对方汇款时,被安贞里派出所驻点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

110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

针对我市电信诈骗的犯罪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从今天起110报警服务台专门设立反诈骗专家咨询席,由反诈骗专家金大志等经验丰富的民警轮流值守,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

据民警介绍,今年以来电信诈骗警情在全市总警情中所占比例持续攀升,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手段以冒充公职人员、电话欠费、冒充熟人、退税等最为常见。犯罪分子利用群众相信公职人员,害怕财产受损,贪图便宜等心理,大肆进行诈骗活动,数额从数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据民警介绍,此次设立的110反诈骗专家咨询席的功能一是认真受理群众报警,详细记录案情要素,为警情研判和侦查破案提供准确信息;二是密切关注电信诈骗发案走势,及时把握犯罪规律和动向,适时发布警情通报,精确指导一线打防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宣传平台作用,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防范赏识,切实提高报案群众及其亲属对电信诈骗的犯罪的防范意识。此外,110报警服务台将定期把收集到的最新诈骗案例,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揭露犯罪手段,达到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此类犯罪的目的。

据统计,10日当天,110报警服务台已接到此类报警电400余个,其中劝阻警情60余个,涉案金额数十万元,举报线索300余个。

反诈骗工作总结【篇4】

为积极响应“全市教育系统扎实推进反诈人民战争”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切实维护师生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我园开展了一系列的防诈反诈活动,在全园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防诈骗宣传氛围,力求做到人人都能识骗、防骗、拒骗。

一、反诈会议,提前谋划

为营造安全良好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环境,全面提升师生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X月17日,在安全分管领导老师的组织下召开安全会议,学习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并进行了相关工作的部署。

二、反诈宣传,多措并举

反诈防诈期间,幼儿园还通过电子屏、钉钉群、国旗下讲话、秀米等宣传形式,向家长和幼儿大力氛围,增强全体师生、家长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安全意识。

xx月xx日,老师利用国旗下讲话向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开展了主题《擦亮眼睛,谨防诈骗》教育活动,让全体教职工知道一些必要的防诈骗小常识,避免上当受骗,提高全园师生防诈骗意识,学会基本的防诈骗常识。

xx月xx日,为了加强网络电信诈骗安全意识提升,党员教师志愿者们以发放宣传册的方式进社区向群众讲解防诈骗、反诈骗知识,以身边案例告诫辖区居民注意提升防范意识

反诈骗工作总结【篇5】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网络防诈骗意识,增强防范网络诈骗能力,培养反诈骗技能,11月7日,国际商务学院开展“防网络电信诈骗”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此次“防网络电信诈骗”安全教育活动从三个方面展开,让同学们了解什么是电信诈骗、常见的诈骗形式有哪些以及如何识别防范电信诈骗。各班以主题班会的形式传达给每一名在校学生。班会伊始,辅导员(班主任)为同学们讲解了电信诈骗的种类,并结合生活中的实际例子让同学们加深印象,提高大家的警觉性。接着,同学们观看了视频案例并进行了防电信诈骗的知识问答。此次活动采用多种形式相结合,生动地向同学们普及了校园电信诈骗的多种出现形式,同时也针对性地提出了多种防范措施。最后,辅导员(班主任)强调,当同学们遭遇被骗风险时,要主动与周围可信人员联系,必要时需同警方进行联系,切莫因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而受到重大损失。

同时,组织144名学生参加由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邢环环作的“远离校园贷,青春不负债”主题教育报告会。报告会向学生普及了校园网贷和电信诈骗的预防知识,增强了学生的金融防范意识,提高了学生的预防电信诈骗能力。

此次“防网络电信诈骗”主题教育活动,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电信诈骗的危害,提高了同学们防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希望同学们更加重视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提高警惕,做理智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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