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2023版)》正式发布!科技赋能安全监测!
- 2、关于加强收费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 3、持续至月底!中山开展春季货车大客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 4、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 5、安全生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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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2023版)》正式发布!科技赋能安全监测! (一)

优质回答科技驱动城市安全,2023版《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发布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备受瞩目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2023版)》。该指南聚焦城市安全领域的核心问题,提出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监测预警体系,以科技力量守护城市的稳定和民众福祉。
《指南》明确了风险监测的四大关键领域:
1. 城市生命线工程:涵盖燃气管线泄漏爆炸风险、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桥梁运行监控以及供排水与地下市政设施的中毒窒息风险,如综合管廊和有限空间。
2. 公共安全:包括老旧房屋坍塌、大客流管理、建筑火灾隐患、城市电梯安全以及重点车辆运输风险等。
3. 生产安全:危险化学品、尾矿库溃坝、水库垮坝、工程建设安全等,以确保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4. 自然灾害防御:城市洪涝、内涝、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台风等天灾应对,强化防灾减灾能力。
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进会上强调,要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的专业素质。
作为行业先锋,敢为公司致力于提供智能化安全解决方案。在工业生产危化品监测方面,智慧化工厂监管平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通过实时数据感知和AI算法分析,如液体泄露、烟雾火焰识别,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无虞。在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上,敢为智慧水务管控平台通过数字孪生技术,全面覆盖供水、排水、防洪排涝等领域,提升了水务行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对于火灾消防,敢为的智慧消防安全解决方案采用高性能感知设备,实时监测烟雾、火焰等关键信息,实现快速预警和有效应对。
敢为凭借自主研发的物联网容器云平台,为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为构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的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共同守护城市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宁。
关于加强收费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二)
优质回答关于加强全县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人民政府: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意见及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部署,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改善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协调发展,就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五整顿”、“三加强”的会议精神以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执政为民的角度,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通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把事故降下来,把安全出行问题解决好,努力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的重大交通事故。
3、全县内道路交通事故件数、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三项指标大幅度下降,死亡人数与去年相比确保下降30%,力争下降50%。
三、组织机构
为使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于江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万秀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司法局、县农经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安局副局长孟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综合管理体系,切实形成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格局
1、县政府、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县政府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县政府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各自分工履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职责。
3、建立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组织机构,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各级机构要明确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同时,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主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主任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村委会要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掌握本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情况,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协助维护农村交通秩序。
4、县政府、相关部门、各直属机关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营运企业等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督查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路面管控、交通稽查、安全监管等工作情况,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治情况,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工作成效等。
5、严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或者发生2起一次死亡5人至9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政府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同时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按照《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和《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调查追究规定》的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推进驾驶人及车辆管理工作
6、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与培训。交通运输、农业(农机)部门要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完善培训与考试工作衔接机制。督促驾驶培训机构严格驾驶学员培训登记制度,强化驾驶学员培训的规范化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实现驾驶人培训考试信息共享,做到培训与考试工作相衔接。
7、加强教练员和考试员队伍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练员队伍的管理,落实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8、严格机动车驾驶考试和发证管理。公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对申领机动车驾驶的考试,加强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条件的审查和驾驶培训记录的审核,严格落实增驾逐级申请制度,严密考试程序。农业(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拖拉机驾驶证的考试发证工作。
9、严格营运驾驶人资格审查和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道路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诚信考核机制建设,严格道路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完善道路运输驾驶人退出机制。
10、加强机动车驾驶人日常管理。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考试制度,积极推进异地交通违法记分转递系统应用。要依法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安全监管,落实终身禁驾等惩罚制度。农业(农机)部门要完善拖拉机驾驶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违法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
11、严格机动车登记和查验。公安部门要按照机动车产品公告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办理机动车登记,切实加强机动车查验,严格机动车唯一性确认,依法严肃查处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发放号牌的行为。对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校车等重点车辆实行档案化管理。农业(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拖拉机登记和查验,严禁超范围发放牌照。质检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对未按标准进行检验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要对有关机构和责任人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公安部门要协调保险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广法库县改革农村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便群众办牌证经验,将农村地区办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业务延伸至农村派出所,从机制上解决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摩托车无牌以及驾驶人无证问题,为群众提供便利。
(三)全面推进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12、深入开展“文明出行”秩序整治活动。各级政府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大力巩固活动成果,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13、深化 “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县政府道路交通委员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在落实工作责任的同时,强化创建活动的指导。特别是在“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中,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具体创建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争2009年达到2等管理水平,进入全国“平安畅通县区”行列。
14、提高道路交通管控能力。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分析工作,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种的管理。要进一步改革现有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试行并推广常态化管理的勤务模式,并以常态化警力保障制度和常态化勤务考核制度手段,深化交通乱点、堵点整治,确保对道路交通秩序的实时管控。在予以经费保障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农村地区专(兼)职交通协管员,有条件的地区可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同时,在每个农村派出所增设两名交通协管员,协调保险公司负责解决协管员经费保障。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村公安派出所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要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保证道路畅通,为道路秩序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15、集中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电子监控设备和号牌记录识别系统,在县区主要道路、公路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超速、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要在省级公路、流量较大的县乡级公路上,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安全检测不合格等违法行为的治理活动。要联合乡镇政府和农机部门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进行管理,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县政府还将组织公安、农业(农机)、交通、安全监管、建设等部门重点整治公路建筑控制区域违章建筑、占路集市、打场晒粮和破坏道路设施行为。要组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划段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制止、清理农村公路乱倒垃圾、堆放杂物和打场晒粮等行为。
16、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日常安全源头监管,按照各自职责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的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路面管控力度,严格剧毒化学运输审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17、加强校车管理。教育部门要严格校车及其驾驶人资格审查,并将中小学校的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完善校车管理的相关制度,逐步统一校车外观标识。交通部门要统筹研究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严格校车审批标准,严把校车审批关。要建立校车和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及个体学生接送车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对非法营运的“黑校车”进行处罚。财政部门要大力筹集专项资金,落实政府关于校车的各项补贴措施,做到合理分配、科学使用。公安部门要加强校车路面管控,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校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18、加强恶劣天气条件及突发事件应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制信息通报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气象信息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突发事件应急交通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人员和应急装备、物资保障,适时组织预案演练。
19、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机制。卫生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机)部门加强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建设,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共享信息平台,完善交通事故急救通讯系统,提高交通事故信息互通、现场急救、转运等方面的综合反应和处理能力。
20、加强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交通建设部门要优化道路网络,改善道路环境,加快停车设施和行人、非机动车道、无障碍通行系统的建设,并会同公安部门改进和完善城市道路、桥梁交通设施导引标志系统,清理占用自行车道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指挥、调度、控制和诱导,积极参与城市规划,会同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提高突发事件、交通事故快速处置能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四)全面推进公路危险路段及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治工作
21、建立健全公路危险路段及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改机制。交通部门负责全面排查以省、县、乡公路临水、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在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公路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的排查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及时将相关数据和信息通报县政府和交通、安监部门;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交通事故隐患点段整改工作;安监部门要将交通事故隐患点段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建设部门要负责建城区内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的整改工作;交通部门负责所辖公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的整改工作,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工作资金,保证交通事故隐患点段的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资金投入,切实保证交通事故隐患点段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2、完善公路安全设施。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逐步完善已有公路上的标志线等安全设施。对新建大型公共设施,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新建、改建公路要听取公安部门的意见,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时要有公安部门参与,避免形成新的交通安全隐患。
23、加强公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交通部门要严格公路施工报备制度,落实施工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公路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公路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布设施工作业区,保证施工组织规范有序。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安全。
24、加强公路危险路段及事故隐患点段治理情况的验收。每年第四季度,安监部门要对公路危险路段、事故隐患点段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整治及验收情况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五)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5、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县政府要积极制定促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的意见和计划,确定专门人员,制定具体措施,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切实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督促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
26、建立并实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宣传、司法部门要加强社会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宣传经费,丰富宣传手段,继续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使交通安全宣传进报刊、进广播、进电视、进网络,形成有影响、有声势的浓厚宣传氛围。
27、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宣传、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拓展宣传阵地,改进宣传教育方法,以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运输企业驾驶人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常识,并通过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件和重大隐患进行曝光,开展警示教育。要充分发挥驾驶人协会、单位、社区、乡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对管辖范围内的驾驶人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驾驶教育。
28、开展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公安部门要通过在主要路口、繁华区域、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播放交通安全警示光盘,加强对客货运输和危险品运输驾驶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进田间、进地头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组织用工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六)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29、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推行长途客运班线沿线设立驾驶人中间休息点和交换点做法,督促企业确保每个驾驶人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并监督客运经营者按照上述要求配备驾驶人。
30、定期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安全监管、公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运输企业内部管理教育,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要对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交通运输、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无证照经营、违章经营运输企业的力度。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安排超员客运车辆卸载的旅客改乘。
31、完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公安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状况,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的违法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运输部门及所属运输企业要视情节严重情况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对申请的营运线路属于非等级公路的,应由交通、公安部门进行实地勘察,确认不具备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的,严禁许可经营;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客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10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除收回肇事车辆的经营许可证件外,交通运输部门不能再受理该经营者新增客运经营申请。同时,交通运输部门要研究制定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评价办法,逐步建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行业自律机制。
32、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发展改革部门对会同公安、交通运输、质检、安全监管部门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制定行驶记录仪的使用规范,明确实施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要力争2年内在实现营运载客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全部安装行驶记录仪或GPS等监控设备。
33、全面加强农村客运网络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的投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严格农村客运经营线路审批,做好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的衔接,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减免农村客运税费、提供燃油补贴等优惠政策,降低农村客运经营成本,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
二○○九年四月十九日
持续至月底!中山开展春季货车大客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三)
优质回答昨日获悉,本月内,市公安交警支队将持续开展春季货车、大客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对“百吨王”超载货车上路的,严查严处。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以及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4月1日至4月30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春季货车、大客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力消除重点车辆安全隐患,维护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据了解,此次重点整治的车辆包括车货总重达100吨的公路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城市工程运输车辆(俗称泥头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3宗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大客车,使用性质为“营转非”“非营运”“租赁”等不具备营运资格的大客车。
其中,货车类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主要包括:严重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拼装、改装、报废车、注销车上路行驶,无牌无证、使用伪造或者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货车闯禁行驶以及故意逃避超载超限检查的,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聚众闯关、暴力抗法等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违法行为。整治的主要路段为干线道路集中施工、大型建筑工地等重点企业,快递物流货运站场、工业园区、港口码头等重点源头周边道路,城市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严重超载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
客车类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包括: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对站外上客、非法营运的,取证后实施登记抄告、移交同级交通运输部门。整治的主要路段为:高速入口、国省道、市际可通行大客车的出入口、辖区通向扫墓点的集散通道。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利用集成指挥系统、高速公路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预警系统等科技手段,分析研判路网情况和“百吨王”货车、“营转非”大客车行驶规律特点,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及时调整勤务部署,加大违法多发、事故多发等路段的检查整治力度,同时针对夜间、凌晨等货车超载违法多发、“营转非”大客车跨省、市活动频率高的情况,科学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午夜”整治行动,对货车超载、“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违法及时布控、及时预警、及时拦截,开展全方位防控打击,对“百吨王”超载货车上路的,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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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四)
优质回答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的要求。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
第九条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三章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
第十一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修理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
车辆维护作业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汽车维护的技术规范要求确定。
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对自有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无需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具备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可以委托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应当向委托方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第十七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循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道路运输经营者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前款规定专用车辆的牵引车和其他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五章车辆检测管理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一)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二)其它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第二十一条客车、危货运输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应当委托车籍所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可以委托运输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择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符合《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 17993)等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机构进行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三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实施检测和评定,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并在报告单上标注。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受其委托承担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工作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进行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出具统一式样的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报告。
第二十五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车辆检测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含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记录。
车辆检测档案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车辆技术状况纳入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内容,查验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一)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二)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变更等记录。
第二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5000元以下罚款:
(一)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的;
(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采信其检测报告,并抄报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一)不按技术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测的;
(二)未经检测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结果的;
(三)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__ 则
第三十四条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原交通部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0年第13号)、《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4号)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通知 (五)
优质回答安全生产通知范文(通用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通知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通知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良好环境,20xx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和厅党组关于安全应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紧把握“五个更加注重”的实践要领,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以落实安全应急责任为主线,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为支撑,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的,抓管理、重预防、强基础、上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水上交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无责任事故,道路运输事故总量与2012年同比下降;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企业负责人、安全应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重点岗位持证率达到100%;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健全完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演练等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当好先行提供安全服务保障。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以创建平安公路、平安高速、平安车辆、平安车站、平安船舶、平安港口、平安渡口、平安工地、平安校园、平安院区、平安春运为重点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文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队伍素质。
2、制定《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加强“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创建活动合力。把“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相互衔接,推动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二)继续推动安全监管、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4、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建设,夯实安全应急工作基础,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5、继续加强安全应急机构、装备、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机构设置、人员素质、规章制度、工作职责、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六到位”。
6、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承诺制。进一步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7、严格安全生产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加强安全生产调研和现场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8、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推进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工程,落实营运客车安全告知制度,深化旅游包车安全整治成果,加强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的指导。
9、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监管,研究制定《河南省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完善货运安全保障体系。
10、保障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扎实做好春运、长假及“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以及冰冻雨雪期间的安全应急工作,做好预防预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11、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指导意见》,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快速处置能力建设。
(三)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2、积极有序地推进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完成达标考评,使企业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13、认真组织考评员培训考试工作,严把考评员申请资格条件关、考评员培训师资质量关、考评员培训教材关、考评员资格考试关,建设一支高水平考评员队伍。
14、切实做好考评机构认定和考评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考评机构准入,加强考评机构日常管理,严格规范考评机构考评活动,确保考评结论客观公正。
15、加快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省级平台建设。
(四)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
16、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动态跟踪管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对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17、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入开展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渡口、渡船、水上客运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指导和监督治超安全工作,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整治。
18、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和公路桥梁设施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全面推行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继续开展防坍塌和防高空坠落专项行动,加强特种设备和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大农村公路安保、城市公交运营支持、危桥改造和渡改桥等工作力度。加强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监测监控,加大公路养护力度,提升保通保畅能力。加强浮桥安全监管,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五)切实做好“双基”建设“攻关年”各项工作。
19、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装备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操作程序。
20、强化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督促检查、应急救援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21、开展基层执法规范、行政规范、服务规范、监督规范、建设规范五个方面建设,梳理建设年、突破年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统一标准,集中攻关,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对“双基”建设的考核评估。
(六)继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22、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安全常识“五进”、发放宣传资料、事故案例剖析等方法,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弘扬诚信守法精神。引导交通运输企业设立事故警示日、警示教育活动周。
2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各单位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和方案,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培训设施,充实教材内容,坚持按需施教。继续深化班组长教育培训,提高班组长安全管理水平。
24、全面组织各级主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一线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强化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农民工的技能教育,重点强化实际操作和现场安全培训工作。厅属有关单位、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办二至三期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班,省厅组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应急管理干部培训,通过培训、轮训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七)持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25、认真开展“机制创新年”活动。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分析研判、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联动、风险排查、处置评估、征用补偿、情况通报等八项工作机制,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能力。
26、建立与公安等专业力量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反恐怖防范工作,开展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反恐防范评估,加强物防、技防、人防建设。
27、督促重点企业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不断修订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河南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方案》,抓好应急保障车队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实际操作能力。
28、逐步建立完善部门之间、行业领域之间、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之间协同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工作效率,确保发生事故能得到尽快抢险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29、指导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开展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专题研究,制定管理办法,为轨道交通顺利运行提供安全保障。
(八)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和信息化建设。
30、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和应用。加快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研究和应用,提高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和综合防范的技术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31、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和重大风险源数据库,深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研究总结安全生产规律,推进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32、加大河南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与救援中心、河南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和应急处置系统、河南省水上交通应急搜救中心三个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和推进,尽早建成,发挥作用。
33、研究建立烟花爆竹公路、水路运输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完善路网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管理信息系统、重点运输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九)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3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加大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将安全责任的落实作为单位和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优、评先、晋升相结合。
35、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36、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责任追究、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引咎辞职、进驻监管、限制准入、关闭取缔、列入黑名单等制度。
安全生产通知2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五一”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及本单位实际,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特别是针对“五一”节日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对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领域的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道路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电动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营运客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等车辆的安全管控,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水域和渡口、渡船的检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旅游领域。要严格落实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的安全检查。要督促落实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管理,防止发生意外。对游乐园、农家乐、旅游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做好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五一”期间举办的各类庆祝、游乐等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细致制定方案,落实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的事故发生。
(三)消防领域。要深刻吸取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大对休闲场所、旅馆、饭店、歌舞厅、放映厅、网吧、商铺、加工点(特别是电镀厂)等场所的检查力度,确保《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火灾事故防范底线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等事故隐患,杜绝此类恶性事故发生。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四)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市政工程、市政管网维护及其孔桩井下作业的安全检查,防止出现违章违规操作与施工等现象,切实防范深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要加强拆整地块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拆整地块拆前、拆中、拆后的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管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防止拆整地块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五)渔业船舶领域。要加大对10人拖网船、刺网船、围网船、张网船、渔运船、冷藏船、加工船、休闲渔船、涉氨渔船等重点渔船以及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人证不符”、非法载客、安全设备配备不足、通导设备失效和超员、超载、超高、超航区、超抗风力航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自5月1日开始,严格实行东海海域将伏季休渔以及我市瓯江、飞云江和鳌江部分水域禁渔的规定。
(六)其他重点领域。要加强危化品、工贸企业、特种设备、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同时,加强对民爆、民航、铁路、教育、卫生、供电、供气、供水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三、严格值守,妥善处置
“五一”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安全生产通知3 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20xx年春节临近,为深入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管理实际,健全安全组织,细化安全责任,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抓好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抓好节前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在节前组织一次安全教育,针对节日注意事项开展局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教育,针对节日执法工作、执法重点做好相应布署。
四、抓好节日值班安排和应急安排。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好值班人员和应对恶劣天气、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力量,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保持通迅畅通,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
安全生产通知4 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五一”期间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委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处室、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重要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统筹调度,要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二要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作出统一安排,并将值班值守安排情况上报市农委办公室。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必须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严防脱岗、漏岗,严禁外聘、退休以及收发室打更人员代替应急值班值守。市农委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三要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研究制定、细化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事故。要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遇有事故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因瞒报谎报迟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特别要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通知5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燃气企业:
20xx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建发电〔20xx〕65号)、《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政公用行业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与防范安保工作的通知》(甘建发电〔20xx〕66号)和《关于转发<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把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抓紧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安全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继续强化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检查
市建管局要督促各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纠,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将施工现场封闭围挡的设置、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硬化、土方堆放覆盖、车辆冲洗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抓常抓紧。要重点检查现场值班制度、扬尘防治、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触电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挂牌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市建管局要督促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施工单位在节后复工前要认真开展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做好新进场工人和转岗工人的岗前安全培训工作,将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落到实处。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用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模板支撑、“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机具以及基坑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对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须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逐台检查,并作必要的维修保养。各单位自查自纠达到安全复工条件后,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复工。
三、继续强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公用行业特点,立即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排查,突出检查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无盲区无死角。一是城市供排水方面。强化供排水设施运行的管理维护,采取防冻保温措施等,确保供排水设施安全过冬,防止出现重大冻裂事故。市供水处要科学调度,认真监测,加强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检测检验确保居民用水安全;加强厂区和管网的巡查安保,防治人为破坏、投毒;加强对氯库、加氯间、输氯管道以及防护用具的检查和维护,杜绝出现氯气中毒事故。二是城市供热方面。市供热处要对热源、换热站及管网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检维修;做好供热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与省电投xx分公司做好衔接,储备应急燃煤,确保如遇极端天气保障冬季供热;配合环保、工信等部门做好燃煤锅炉集中整治。三是市政道路桥梁方面。市市政处要加强市政设施的排查、维护和保养,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设施完好率;保障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巡查和监控,保证设施畅通;做好桥涵、过街通道的安全防护工作。
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范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在管道疏通维护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
四、继续加大燃气安全监管力度
公用科及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加强天然气使用管理,增强用户安全使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确保天然气门站、液化气门储配站、供应站点生产、监控设施完好,做好来客记录、站区日常管理巡视等常规工作,做好安保防范。二是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最大限度消除燃气事故。三是加强管网设施监管,杜绝城市燃气设施的安全范围内出现的违章作业、圈占等行为。四是积极开展员工技能培训教育、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定期进行用户用气安全宣教及入户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继续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贯彻预案安排,落实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出现事故及时进行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春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紧急事件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如实上报有关情况。
安全生产通知6 目前,安福天气持续高温酷暑,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做好这一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完成,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就切实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检查,强化事故防范。各企业要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防范高温引发的各类事故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及早部署,狠抓落实。要在事故多发、易发的岗位和领域,全面组织排查,落实预防措施。要坚决杜绝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针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各企业要根据高温季节的特点,切实加强对事故易发领域的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危化品安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做好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杜绝人员中毒事故发生;要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等措施,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二是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防范高温中暑和触电、倒坍、坍塌、坠落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通风不畅场所施工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防范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三是消防安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防范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交通安全。要教育职工文明行车,注意上下班安全。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也要根据实际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要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高温季节的值班工作,发生险情和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信息,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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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文关于立即组织研究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交通运输领域重点车辆的城市安全预警预报的相关信息,法构网相信你已经得到许多的启发,也明白类似这种问题的应当如何解决了,假如你要了解其它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法构网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