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上大学会有什么处罚? (一)

冒名顶替上大学会有什么处罚?

贡献者回答之前一些地方出现的教育招考冒名顶替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10月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对此作出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同时二审稿还明确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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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绝不会缺席

中国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考试,通过考试为国家选拔人才,而考试的公平、公正又成为了每一个人最为关心的话题。高考对于每一个中国学生,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曾有一段时间,“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让教育公平受到了冲击。

众所周知,如今几乎每一个家长把希望寄托在了孩子的教育上,投入了巨大的金钱和时间,可以说一个孩子的教育,影响着一个家庭。如果教育无法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那么无疑将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

因此,有许多人提议,让“冒名顶替”获取他们入学资格等行为入刑法,来维护教育的公平。而随着呼吁的人数越来越多,终于迎来了一个利好的局面。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增加相关规定,其中不仅包括利用他人身份,顶替获得高等入学资格、公务员录取资格,还涉及了就业安置方面,对相关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且还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的,也将从重处罚。

可以说,该刑法修正案为破坏教育公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不得不说,“高考”对于人生的改变是巨大的,有些人本来可以利用“高考”走出大山,走出贫困。这也是许多人为什么看重“冒名顶替”行为入刑法的原因。

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人会被判刑吗?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冒名顶替这一行为要判处多少年,知识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一环节中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犯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高考已经是一个几乎完全公开透明,想冒名顶替绝非易事,需要许多人员的配合,改户籍资料,编造借口,物色人选,以及收买相关人员,在他们看来是自己得了好处,改改资料,但他们改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两个人甚至是两个家庭的前途,所以说冒名顶替几乎是一道“黑色产业链”,有需求有买卖。

现在随着很多起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曝光,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这些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一直到国家,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对此作出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冒名顶替有望被写入刑法之中,我国法律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更有保障。

高考冒名顶替罪怎么判刑? (三)

贡献者回答高考冒名顶替罪,刑事入刑判刑。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定。众所周知莘莘学子都是需要通过参加高考才能进入大学,高考对每个考生都是公平、公正的,考得高分的就能进入好的大学学习,可以改变自己的人身。如果因此被顶替了,一生的命运也就不同了。 一、高考冒名顶替罪怎么判刑

高考冒名顶替罪,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高考考试的时候冒名无替考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会构成代替考试罪,则就构成了犯罪,那么,此时冒名顶替罪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在立法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披露出的顶替案,绝大多数给予了处理,但由于没有专门的罪名、法条和司法解释,处理的思路和结果五花八门,赔偿和解了事;有的案件在赔偿的同时对责任人给予了撤职、降级、记过、提前退休或降低退休待遇等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总体看,顶替案处理之公平性、效率和震慑力还有待提高,多数案件的处理很难说做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行政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冒名顶替罪触及的刑法罪名有哪些

冒名顶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时有发生,冒名顶替的有的是同车的证人,冒名顶替经常涉及到伪证罪以及包庇罪两种罪名。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湮灭罪迹、隐匿、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三、冒名顶替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伪证罪中的故意作虚假证明为犯罪人隐匿罪证的行为,与窝藏、包庇罪有相似之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本罪为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

(2)本罪发生的时间没有限制;而伪证罪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3)本罪是通过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护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掩盖的是和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

(4)窝藏、包庇的对象既可以是未决犯,也可以是已决犯;而伪证罪所包庇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获高分或被替,在现实生活也是真实存在,原本大好的前途瞬间被不知不觉地推进命运的阴影里,因此,大家都就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取理想大学,而不是通过不法途径改变自己的学业之路,不仅是伤害了自己更是伤害了别人美好的人生。

冒名顶替他人入学入刑法,关于此项条文都有哪些规则? (四)

贡献者回答“冒名顶替罪”首次入刑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今后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南都此前曾报道被顶替上学的王娜娜一案。2016年,河南省周口市联合调查组公布事件调查结果:1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3人涉嫌违法已移交司法机关。假“王娜娜”(原名张莹莹)学籍、学历信息被河南省教育厅按规定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河南省商水县教育体育局解聘。2020年6月,事件被曝光五年后,王娜娜向南都记者透露,其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后,我国拟修法将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的呼声传出。2020年,第十一个刑法修正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同年10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京召开例会,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进入二审,一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社会上发生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等事件,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应当专门规定为犯罪。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上述意见。

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有关冒名顶替罪被建议规定为犯罪行为,到该项法律内容施行,仅隔4个多月。自3月1日新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二条提到,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对于寒窗苦读数年,却被冒名顶替上学的人来说,这条法律真的切实保障了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也让一些心存不轨的人遭到法律的制裁,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也希望社会上的人少一些歪风邪气,杜绝一些不良之风。不要妄图拿别人一生的幸福来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顶替上大学拟入刑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法构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