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

###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详解

一、性质差异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保障性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这种措施并不具有直接的惩罚性,而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针对违反治安管理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人。它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具有惩罚性和教育性质,旨在纠正违法行为并预防再犯。

二、法律依据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可以依法对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

三、适用对象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这些人因涉嫌触犯刑法而面临刑事诉讼程序。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人员。这些人尚未构成犯罪,但因其违法行为而需要受到行政处罚。

四、羁押期限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日,最长可达37日。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的期限通常为1日15日以下。对于有两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20日。

五、总结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是两种性质、法律依据、适用对象和羁押期限均不相同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主要适用于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则作为行政处罚手段,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人,旨在纠正违法行为并预防再犯。正确理解和区分这两种拘留措施,对于维护社会法治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一)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性质、适用情形、期限和权利影响四个方面:

一、性质不同 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属于行政司法范畴,是对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严厉警告和短期限制自由的处罚。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保障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情形不同 行政拘留:通常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如轻微斗殴、赌博等。 刑事拘留:适用于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如涉嫌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行为,目的是查清事实,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或继续危害社会。

三、期限不同 行政拘留: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为数日至十五日不等。 刑事拘留:期限根据具体案情而定,可能长达数月,期间司法机关会进行侦查、审查起诉等工作。

四、权利影响不同 行政拘留:一般不会对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长期影响,但在一定期限内可能会限制被处罚者的部分权利,如限制出境等。 刑事拘留:可能对个人权利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如影响工作、社会关系等。被刑事拘留的人一般在案件解决后才可能恢复自由和相关权利。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区别 (二)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六个区别,分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司法拘留适用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

2、采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3、与判决结果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可折抵刑期;

4、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5、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

6、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等。

刑事拘留的条件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其中“预备犯罪”是指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创造犯罪条件;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的。

综上所述,行政拘留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三)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具体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

(1)刑事拘留是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

(2)治安拘留是一种处罚办法。

2、适用对象不同:

(1)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2)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

(1)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

(2)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

(1)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到7日,最长不超过30日;

(2)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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