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对于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增加职工的收入。在那一年,湖北省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提高公职人员待遇的号召,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份详尽的工资调整方案。这份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激励事业单位职工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同时也为他们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随着文件的发布与实施,湖北省事业单位职工迎来了期盼已久的工资增长。

2014年湖北省事业单位职工增加工资的文件 (一)

2014年湖北省事业单位职工增加工资的文件

2014湖北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最新消息: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待遇

畅通管理人员晋升通道 解决基层人员待遇过低问题

到2015年,湖北要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普遍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解聘辞聘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健全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

——7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施行。昨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危亚平对《条例》进行了政策解读,介绍了我省即将进行的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大举措。

【目前进展】

合同签订基本全覆盖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省现有事业单位3万多个,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10万人,涉及教育、卫生、文化、科技、农业、林业、水利、新闻出版等多个社会公共服务领域。

近年来,我省实施了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的普遍推行,实现了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从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目前,全省聘用合同签订基本实现全覆盖。而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成为我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主渠道。10年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已经达到10.5万人。同时,我省已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初步建立起了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

危亚平处长表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市场决定配置的人事管理体制,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五大举措】

试点管理岗位职员制

据介绍,全省各地各部门将重点推行以下五项制度,推动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制定《湖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用以引进高层次人才,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同时引导基层人才快速成长。

试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据介绍,管理岗位职员制是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的一种创新机制,该机制致力于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机制,畅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晋升通道,解决基层管理人员待遇偏低问题。

分类分行业指导事业单位聘用管理,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管理办法,实现“能上能下”的有效机制。

公务员一年能拿10w吗 (二)

公务员一年拿不了10w。

公务员工资由四个方面构成:

1、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结构的主体,也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

2、津贴由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地区津贴又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公务员的补贴制度还在改革之中,有待将来的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规定;

3、奖金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员均可享受;

4、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公务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 。

按照国家规定,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岗位津贴制度。我省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另行下发。省直机关按国家规定将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具体办法在省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方案中明确。

1、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国家将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2、完善岗位津贴制度,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国家统一规范办法下发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

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是指归并简化现行基本工资结构, 将基本工资确定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适当拉开不同职务的工资差距;强化工资级别与待遇挂钩。在清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以适应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四条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由聘任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聘任为领导职务的,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试用期为一年。

什么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 (三)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是指全面实行的一项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以下是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的详细解释:

1. 定义与要求: 定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要求,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

2. 实名制管理内容: 劳动合同:农民工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实名制登记: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登记,确保农民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工资发放与管理: 银行代发工资: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鼓励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 专用账户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工资被挪用或拖欠。

4. 拖欠工资查处与惩戒: 严厉查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名单制度: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以及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受到联合惩戒。

5. 目标与意义: 目标:努力实现到2023年基本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目标。 意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有助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

明白2014年湖北省事业单位职工增加工资的文件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法构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