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破腹产假期规定多少天 (一)

上海破腹产假期规定多少天

最佳答案上海剖腹产产假规定为158天。

在上海,破腹产(剖腹产)的女职工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可以根据难产情况适当延长产假。根据2023年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假由原来的30天延长到了60天。因此,上海女职工破腹产的总假期可以达到158天。

产假申请流程:

1、申请安胎假,向医院开具证明,递交上级,等待批准。

2、申请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就要统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加上自己填写的产假申请书一并递交上级。

3、产假请假条中有几大要素不可少,申请单位的领导、申请原因、假期时长、申请人签名、申请时间以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文附件。当然最后还必须要有感谢语,这个是基本规范语也是基本的礼貌。

综上所述,上海破腹产女职工的假期总天数为158天,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女性生育权益的保护和对家庭生育支持的重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海产假2024年可以休多少天 (二)

最佳答案上海产假在2024年可以休共计158天。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上海生育时,除了能够享受到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可以额外获得60天的生育假,使得总产假天数达到158天。

具体的产假申请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安胎假:对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妊娠综合症或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孕期妇女,需要向二级及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证明。

2. 申请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员工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料、生育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等),并填写产假申请书。

3. 提交产假申请。

4. 生育假和流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生育假应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 配偶陪产假:男方可以享受配偶陪产假,通常为10天,工资应按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6. 注意事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而辞退或解除其劳动或聘用合同。

综上所述,2024年上海的产假总长度为158天(98天国家产假加上60天上海市生育假)。特殊情况,如难产,可以额外增加产假15天。男性的配偶也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陪产假,通常是10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上海市产假2024年新规定 (三)

最佳答案上海市的产假规定如下:

1、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的基本产假为98天。

2、在某些情况下,产假可以增加15天,例如难产或多胞胎生育。

3、产前可以休息15天。

4、上海市还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可以增加婚假7天。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产假申请流程:

1、女职工根据需要填写《女职工休生育假申请表》。

2、部门核准、签字、盖章。

3、人事处审核同意。

4、休生育假。

5、修完生育假需要填写《女职工生育假销假申请表》。

6、部门核准、签字、盖章。

7、人事处审核同意。

综上所述,上海市的产假总计为128天,此外,根据具体情况,产假还可能增加15天或30天。婚假为17天。配偶陪产假为10天。

【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上海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四)

最佳答案上海产假是15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期间并不可以辞退员工,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假的开始时间一般是产前十五天开始休,所以无论是提前两个月休还是提前15天休,依个人情况而定,总体的假期不会延长也不会缩短,产前透支过多休假天数,产后相应的休息时间会缩减。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海产假多少天 上海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及生育津贴是怎样的 (五)

最佳答案上海产假为128天。其中,98天为国家规定的产假,上海市增加的生育假为30天,共计128天。难产妇女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妇女,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外,配偶陪产假为10天。

上海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及生育津贴如下:

产假工资即生育生活津贴: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生育生活津贴是城镇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之一,可以理解为“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标准取决于生育生活津贴享受期限(即产假天数)和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根据生育妇女缴费情况核定,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从业妇女缴纳城镇社保累计满一年: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300%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综上所述,上海的产假政策为女性员工提供了充分的休息和恢复时间,同时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和生育津贴也确保了女性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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