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农村房子被大火烧了怎么办
- 2、农村房子被火烧了有补偿吗
- 3、农村房屋起火烧了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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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被大火烧了怎么办 (一)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房子被烧如何赔偿,要依据造成火灾的原因而定,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偿,如果是有为原因造成的,依据出具火灾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赔偿。遭受财产损害后,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在定损后再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如果侵权人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农村房子被火烧了有补偿吗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有的。1、首先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编制灾民救助花名册,并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3、县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由县财政,民政部门或者是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救助人民花名册所示下发相应的救灾资金。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农村房屋起火烧了有补偿吗 (三)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房子要是因国家的原因而被火烧毁,国家肯定是有补贴的,房子要是因个人的原因而被火烧毁,国家肯定是不补贴的。原则上关于火灾损失的赔偿要看责任主体,谁的责任就应当由谁来赔偿。对于有租户的房屋,如果是明显的租户责任,就应当由租户来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三条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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