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

最佳答案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枉法裁判造成重大损失的、枉法裁判造成当事人自杀的、伪造有关证据枉法裁判的、串通伪证或者毁灭证据从而枉法裁判的等,上述情况都是达到本罪的认定标准。 一、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逼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三)其他乱纪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工资和等级。
民事枉法裁判的行为,是属于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通过违法的手段来错误的适用法律规定,而对相关民事案件进行枉法裁判的情况,相关情况的认定是需要根据是否达到上述立案标准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法官渎职怎么认定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或者轻伤9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官错判冤案是工作失误还是玩忽职守 (三)
最佳答案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或者轻伤十人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三十万元,但间接损失造成一百万元;(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的;(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法官玩忽职守怎么举报 (四)
最佳答案法官犯玩忽职守罪通过上诉申诉方式举报,法院滥用职权造成这案件出现错判、误判的,如果是一审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是二审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以此来举报法官。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区别:
1、犯罪客体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2、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违法决定无权决定的事项、擅自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二是违法行使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违反法定办事程序,胡作非为,随心所欲地违法处理公务。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这种“玩忽”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该为而不为,放弃职守、擅离岗位;二是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敷衍塞责;
(2)行为方式的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3)结果要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滥用职权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5人即可立案;玩忽职守除造成死亡1人以外,重伤要3人、轻伤10人才能立案。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即可立案;玩忽职守则要30万元才能立案。
综上所述,法官是法院当中非常重要的工作人员,而在具体的案件审理过程当中,法官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力是非常大的,这也造成了我们国家在审理民事案件当中,有一些法官接受到他人的贿赂或者是由于重大的过失所造成案件错误的判决,那么此时应当负起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上诉的提起】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二十八条
【抗诉的提起】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我国刑法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 (五)
最佳答案我国刑法中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客体要件:
侵犯对象: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运作,以及法律与事实的尊严。
客观要件:
行为表现:在民事或行政审判中,违反事实和法律作出不公正的判决,且后果严重。具体手段:包括伪造证据、引诱提供伪证、篡改证据、歪曲法律解释、违反诉讼程序等。发生场景:必须发生在民事或行政审判中。严重程度: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司法工作人员,特别是从事民事或行政审判的法官,如院长、副院长、庭长、助理审判员等。
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犯罪者必须明知其行为违背法律和事实,故意作出不公正的判决。排除过失:过失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应定玩忽职守罪。
立案标准:严重后果:导致重大财产损失、引起当事人或亲属严重后果等。违法行为:伪造材料、串通制造伪证、篡改庭审笔录等。情节严重:上述行为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相信关于法官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法构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