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犯法吗?这是一个复杂且引人深思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普通公民见死不救并不构成违法犯罪,更多的是受到道德上的谴责。然而,如果故意见死不救的人负有特定的法律义务或是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而他却违背了该义务,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涉嫌犯罪或违法。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行为人是否负有救助义务、是否具有履行能力以及是否实际履行了该义务。

“见死不救”犯法吗?要不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一)

“见死不救”犯法吗?要不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贡献者回答见死不救不犯法,不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见死不救,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一般公民见死不救承担社会舆论的谴责,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没有法律特定义务,但负有特定义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及法律授权的人员不但违法甚至犯罪。如警察、党员、夫妻关系的,有抚养扶助关系的父母和子女。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故意杀人触犯刑法,依据法律主体的行为能力,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对于成年人并且正常精神状态下可能会被判无期或死缓或死刑。见死不救是属于道德层面的行为,该法律管的归法律,该道德约束的,还是给道德来解决。法律最基本的制定理念是让人不能为恶,制定时认为人都是中性或者趋向恶的。而让见死不救者承担法律责任是要求人不得不为善,这偏离了法律制定的基本理论。而且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属于以暴制暴的的强制力规范。如果设立见死不救罪,就意味着国家强制人民,违反了国际主义人道精神,侵犯了人权。一般公民见死不救承担社会舆论的谴责,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是有义务需要去解救他人生命的却见死不救的,就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企业为维护正常的安全经营秩序也会聘请一些工作人员,如商场的保安、游泳池的救生员等。依据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对违法行为有制止义务、对违法行为的受害人有救助义务、对特定主体在特定情况下负救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见死不救算不算不作为犯罪 (二)

贡献者回答见死不救人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来认定是否犯法:

1、见死不救分为有作为义务和无作为义务两种类型。对于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那行为人是触犯刑法的,一般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2、对于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

3、如果死者与见死不救者有关系,此人就有义务对对方进行施救。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救导致死亡,见死不救者就会判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具体如下:

(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标准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即可立案。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如下:

1、故意杀人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或10年有期徒刑;

2、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节较轻的,处3年10年以下有刑。

见死不救构成犯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义务。这种义务要求是法律性质的义务,并且要求其内容是积极行为。这种义务的来源主要有:

(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这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使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的排除危险或者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积极义务。成年人带着儿童游泳时,就负有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综上所述,见死不救人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来认定是否犯罪:见死不救分为有作为义务和无作为义务两种类型。对于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那行为人是触犯刑法的,一般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对于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如果死者与见死不救者有关系,此人就有义务对对方进行施救。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救导致死亡,见死不救者就会判故意杀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见死不救是什么意思 (三)

贡献者回答见死不救是一个汉语成语,意思是看见人家有急难而不去救援。 这个成语通常用来形容那些冷漠无情、对他人困境视而不见的人。它表达了一种道德上的谴责,即当他人面临生命危险或紧急情况时,有能力提供帮助却选择不伸出援手的行为。

见死不救这个成语的出处可以追溯到元代剧作家关汉卿的作品《救风尘》第二折。在这部作品中,关汉卿通过生动的情节和人物塑造,展现了社会底层人民的苦难和挣扎,同时也批判了那些对他人苦难无动于衷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见死不救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谴责。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并非所有见死不救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人拒绝救助,可能会构成犯罪。而从道德角度来看,见死不救违背了人类基本的同情心和道德准则,会受到社会的广泛谴责。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倡导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社会风尚,鼓励人们在他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共同营造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环境。

见死不救构成什么罪 (四)

贡献者回答一、见死不救构成什么罪

1、我国法律在见死不救的要求上没有严格限制,见死不救不触犯法律。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见死不救则有可能构成犯罪。比如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像警察、消防员、军人等,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遇到他人存在人身危险不去救助,可能涉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客观要件。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

3、主体要件。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司法实践来看,对危害结果持间接故意的情况比较多见。至于行为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职权,还是为了他人利益滥用职权,则不影响滥用职权罪的成立。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见死不救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法构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