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盗窃罪会不会判死刑
- 2、盗窃罪在哪些情况下可能被判处死刑
- 3、中国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关于盗窃罪,定性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盗窃罪会不会判死刑 (一)

答盗窃罪不会被判死刑。以下是关于盗窃罪刑罚的详细解释:
刑罚范围:盗窃罪的刑罚从轻到重,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及十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死刑适用情况:死刑通常针对情节极其严重、危害极大的犯罪,如故意杀人、强奸等。由于盗窃罪的犯罪行为和造成的社会危害相对较小,故在刑法体系中并未被规定为可判处死刑的罪名。刑罚依据:盗窃罪的刑罚具体取决于盗窃的财物数额和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量刑,确保刑罚与犯罪事实和情节相适应。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盗窃罪不会被判死刑。但需要明确的是,任何犯罪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和应有的惩罚,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共安全。
盗窃罪在哪些情况下可能被判处死刑 (二)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盗窃犯罪,若其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或具备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被处以最高至无期徒刑乃致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须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例如盗窃行为对社会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存在诸如多次实施盗窃、入室行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特别恶劣的情节,并且犯罪数额也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那么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有可能依法判处罪犯死刑。然而,最终是否适用死刑,仍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及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与裁量。
中国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关于盗窃罪,定性 (三)
答刑事诉讼法不会对盗窃罪进行定性的,因为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盗窃罪的定性是刑法这个实体法所规范的内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这里所说的“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三)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针对这类犯罪具有常习性,且犯罪分子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关于“多次盗窃”的次数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考虑到盗窃犯罪属于财产犯罪,一般情况下这类犯罪除造成财产损失外尚不会发生人身或者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另一方面刑法保留了盗窃罪的死刑,但对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作了严格的限制,明确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珍贵文物”,主要是指可移动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规定,凡属一、二级的文物属珍贵文物,部分三级文物也属于珍贵文物。三级文物中需要定为珍贵文物的,应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
根据本条规定,对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为了执法统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就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联合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实践中,认定被盗物品价额的计算问题往往有不同的理解,为了更好地打击此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解释:
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5.进出口货物、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6.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按国有商店零售价格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7.外币,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8.不属于馆藏三级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书画等,按国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价计算,或者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9.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盗窃数额按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人网费计算;销赃数额高于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移动电话的销赃数额,按减去裸机成本价格计算。10.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应当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复制前六个月的平均电话费推算;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推算。11.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10的规定计算;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9,10规定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二)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按下列方法计算:1.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股票按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2.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盗窃最高罪会被判死刑吗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法构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