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

见死不救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贡献者回答不出现特殊的情况,见死不救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存在刑事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见死不救只是道德所谴责的对象,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见死不救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基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业务上的要求;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等情形产生的救助义务,行为人不救助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只是道德谴责的对象,不属于《刑法》评价的范畴;但在特殊情况下,“见死不救”也会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见死不救”者亦要承担刑事责任。特殊情况指的是,当“见死”者负有法律上防止他人死亡的义务时,有能力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却不采取措施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以至于他人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实质就是《刑法》理论上的不作为犯罪。

二、对方撤诉另一方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自诉案件不用,但公诉案件要。

要看起诉的范围是什么,如果是起诉离婚或者是身体损害赔偿那么属于民事案件,当然的没有刑事责任。如果女人是到法院做的刑事自诉,那么如果法院认为却有刑事案件发生,可能会把案件直接一送公安机构,但是按照说的情况看,撤诉应该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刑事案件被害人不能撤诉,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国家会追究刑事责任。但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三、刑事责任可以私了吗

刑事责任是否可以私了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比如暴力干涉婚姻罪、虐待家庭成员罪、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这种刑事案件,司法机构不能主动进行追究,要由当事人控告起诉,如果人不告不诉,则司法机构不会处理,不会提公诉,即这种案件可以私了。

见死不救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自诉案件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诉,因此一方撤诉之后,另一方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公诉案件却不相同,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有一方撤诉后,另一方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有能力见死不救违法吗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在特定情况下,如果个人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那么不履行这一义务而见死不救是违法的。相反,如果法律并未规定个人有救助义务,那么见死不救则不构成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只有法律明确指出为犯罪行为的行为,才能依此定罪处刑。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某一行为为犯罪,则不能对其定罪处刑。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强调对任何人的犯罪行为,在适用法律上应保持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见人溺水,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 (三)

贡献者回答陌生人见死不救不犯法,看到陌生人落水却没有施救,因为两者之间没有间接关系,因此没有义务必须施救,也就不会获罪,对于个别人只看热闹不施救,虽然法律不能惩罚,但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网友咨询:

见人溺水,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田荣哲律师解答:

见死不救,如不负特定义务,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道德上的谴责。但如果故意见死不救的人负有以下义务,如果他违背了该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下故意见死不救就涉嫌犯罪或违法、违纪: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如警察负有保护人民责任,不能见死不救;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如消防员看到有火灾不救;法律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如一大人带着一未小孩出去玩,孩子落水,大人必须救助。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不同主体、不同客观表现涉嫌的罪名也不相同。

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而不作为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这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等。

其次是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田荣哲律师解析:

陌生人见死不救不犯法,看到陌生人落水却没有施救,因为两者之间没有间接关系,因此没有义务必须施救,也就不会获罪,对于个别人只看热闹不施救,虽然法律不能惩罚,但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有这样一种情况也会被判间接故意杀人,例如在当班的医生和警察,本该对陷入危难中的公民的人身安全有救助的义务。但如果医生或者警察拒绝进行救助,见死不救造成死亡,也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当班的警察、医生,就是法律所规定的,‘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义务的人员’。”

如果死者与见死不救者有关系,此人就有义务对对方进行施救;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救导致死亡,见死不救者就会判故意杀人。

“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1. 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的主要义务来源之一。必须是刑法所直接规定的义务,或者由其他法律规定,再由刑法认可的义务。如上文中的王某对妻子的救助义务、四个儿子对老太太的赡养义务。

2. 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如医生、军人、消防员等都被法律或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必须履行特定义务。如果行为人在具有相关职业或业务身份的情况下,不履行职业义务,那么就构成不作为犯罪。

3. 法律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如受雇于娱乐园区的安全员,由于安全员与娱乐园区形成合同关系,一旦安全员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社会危害或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的,就构成不作为犯罪。比如:未按要求给顾客绑定安全绳,造成顾客损害的。

4. 先行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换言之,你让对方处于危险状态,那么你就有采取措施使对方避免受损害的义务。如:你拿着水果刀划伤他人胸口,就有义务救治他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按故意伤害罪或过失杀人罪等罪名论处。

田荣哲律师简介

资深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前二级检察官,具有十四年检察官、两年纪检监察履历,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代理、刑事合规、经济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的法律业务。

“见死不救”犯法吗?要不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四)

贡献者回答见死不救不犯法,不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见死不救,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一般公民见死不救承担社会舆论的谴责,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没有法律特定义务,但负有特定义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及法律授权的人员不但违法甚至犯罪。如警察、党员、夫妻关系的,有抚养扶助关系的父母和子女。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故意杀人触犯刑法,依据法律主体的行为能力,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对于成年人并且正常精神状态下可能会被判无期或死缓或死刑。见死不救是属于道德层面的行为,该法律管的归法律,该道德约束的,还是给道德来解决。法律最基本的制定理念是让人不能为恶,制定时认为人都是中性或者趋向恶的。而让见死不救者承担法律责任是要求人不得不为善,这偏离了法律制定的基本理论。而且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属于以暴制暴的的强制力规范。如果设立见死不救罪,就意味着国家强制人民,违反了国际主义人道精神,侵犯了人权。一般公民见死不救承担社会舆论的谴责,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是有义务需要去解救他人生命的却见死不救的,就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企业为维护正常的安全经营秩序也会聘请一些工作人员,如商场的保安、游泳池的救生员等。依据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对违法行为有制止义务、对违法行为的受害人有救助义务、对特定主体在特定情况下负救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见别人溺水不救违法么?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条款? (五)

贡献者回答看见别人溺水不救,是否违法呢?是否真的有法律条款对此做出明确规定?根据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路人必须救援溺水者。除非溺水是当事人自身行为导致的,否则,法律对此并无强制性义务要求。不过,对于有能力救助却未施救的行为,社会通常会给予道德和良心的谴责。

在法律的视角下,判断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需参照以下相关条文:“在刑法理论中,存在不作为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积极行为而未实施的情况。判断不作为犯罪,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前提。这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的义务,以及由于行为人先前行为导致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而产生的义务。二是行为人有能力履行特定义务,但不具备履行该义务的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三是行为人的不作为导致了危害结果,即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有能力救助溺水者却见死不救,不仅是道德谴责的对象,更触犯了法律,构成了刑事犯罪。如此解释,大家能够理解了吗?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见死不救法的好处。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法构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