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许经营合同? (一)

答问题1:什么是特许经营合同?
问题2:特许经营合同是什么意思?
目前,国内的特许经营单店合同大致可以被分为四个组成部分,合同引言、合同中关键用语释义、合同的主体部分以及合同的附件部分。具体主要包括的内容和条款如下(注意:这是一个作为示例的特许经营>;合同模式,各个特许人在实际使用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下面的叙述略去了合同前的双方名称、地址等确认以及合同结尾的签字确认):
(一)合同引言
主要说明的是特许人的特许权内容、声明特许人的商标是已经注册过的合法商标、以及本合同的意图。
(二)合同中关键用语释义
说明下文中的一些简略词的准确全称,比如合同里常用的“甲方”、“乙方”、“非独占许可”、“特许人的标志”、“特许业务”、“生效日”、“加盟店店长”等。
(三)合同的主体部分
合同内容的主体部分共有二十二条说明,分别是:
第一条特许授权的内容
说明该特许权的授予对象、内容、时间期限等限制,以及合同续签等事项。
第二条加盟店的所在地点
说明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与要求,以及加盟店地址的变更办法、程序、条件等。
第三条特许费用
主要说明应交纳的特许经营费用的名称、内容、数额、交纳的具体办法以及未交的惩罚措施等。
(四)合同的附件
通常可以包括特许人单店的经营范围及工作程序、特许人的部分手册目录、加盟设计图及照片等。
加盟合同 (二)
答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法律协议,是双方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与一般合同有所区别的是特许人会在合同中规定一些强制性条款,对这些条款,受许人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加盟者不能因此就放松对特许经营合同的审查,因为有许多特许人利用合同设置陷阱,加盟者应小心。
一、合同序言
在合同的序言中应把合同中可能引起的误解或歧义的文字用定义的形式加以解释、说明,以免将来出现不必在的纠纷。如每在合同中列明加盟金、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的概念。
二、关于特许权的授予
三、关于业务种类
四、关于费用支付
五、关于经营范围
1.通常合约订明加盟店只在其营业地址经营,不可在其它地方开设店铺经营同样业务。
2.总店则应承诺在一定的范围例如加盟店方圆300米之内,不会允许另一家加盟店的开设。
3.加盟店应要求总店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开设另一家新店,则该加盟店应有优先权。
六、关于初期及延续责任
1.总店初期责任
2.总店的长期责任
3.加盟店的初期责任
4.加盟店的长期责任
七、关于期限
1.一般均订明一定的期限,例如一年或两年。加盟店应要求条文订明有权选择续约。
2.可考虑是否加进条文表明加盟店可以提前3个月通知终止合约,以便在经营不理想的情况下提早退出,减少亏损。
3.但加盟店应拒绝允许总店随时在给予通知后终止合约,否则会损失已投入的资金。
八、关于保密的规定
1.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
2.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3.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特许经营合同并非千篇一律,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只有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去详细考虑特许经营合同中应当明确的事项,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签了特许经营合同履行不了能解除吗 (三)
答特许经营合同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网友咨询:
签了特许经营合同履行不了能解除吗?
律师解答:
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应考虑是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开展特许经营活动,订立书面的特许经营合同,对于明确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督促当事人诚信履约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成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对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且诚实守信,一旦一方当事人存在某些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形,或者出现某些重大客观情况,另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将获得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权利。
特许经营合同被解除的后果: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通常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及各方的过错,由特许人向被特许人返还部分或全部特许费用,因特许人的违约行为给被特许人造成其他损失的,特许人还应当赔偿被特许人的损失。
律师补充:
特许经营解除权行使
(1)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约定的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这是为了保护信息不对称的受特许人的利益。
(2)特许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主体合法性及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市场计划书等运营管理等相关信息资源,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3)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4)其它约定或法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相信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法构网的其他栏目。